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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8日

为认真做好201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要求,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大宣教”和“分类宣教”向深度发展,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促安全、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为保障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同步开展,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形式

201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四个层面展开:

(一)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的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全监管局在国务院安委办指导下,在海淀区曙光文化广场举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燃气安全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针对燃气企业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区也要联合属地燃气企业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态势,面向市民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2.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面向全市35岁以下安全生产宣传和管理人员,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竞赛活动,通过单位推荐、专家指导、评选,最终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等作品。同时对获奖选手,授予“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通过此项竞赛活动,激励广大青年自觉参与安全管理,提高青年群体的安全生产业务能力。

3.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激励、引导企业广大青年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开展“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1月至11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在全市安全战线组织开展“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通过各单位推荐和“周安监之星”、“月安监之星”的评选,最终评选出10名“年安监之星”进行宣传、表彰,并推荐参加“北京榜样”的选树活动。通过“安监之星”主题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宣扬北京安监精神。

5.开展安全文艺基层巡演活动。4月至9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文化局,在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期间创作的文艺节目的基础上,通过征集、评选及专业机构的创作,组合成一台集思想性、艺术性和专业性于一体的安全文艺节目,面向企业一线职工组织开展6场巡演活动。通过此项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6.开展第十一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11月,以“1+N”的模式,邀请不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研讨,丰富安全生产理论知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7.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主题活动。市安全监管局委托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广大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8.开展“双百”工程活动。3月至10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市、区安全监管局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面向部分中央在京、市属重点企业、高危行业企业、规模以上的重点企业、小微企业、社区等开展谈心对话和专家服务企业活动,提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奠定良好基础。

9.开展“职卫宣传周”和“职业健康宣讲”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等部门,以“建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通过现场专家讲解、咨询、培训和互动游戏等形式,组织开展第15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6-12月,市安全监管局本着“源于一线,宣讲一线,指导一线”原则,在全市镇街专职安全员中选拔一批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从中推荐培养一支职业健康宣讲员队伍,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宣讲活动。

10.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将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监之星”评选等“安全生产月”竞赛、评选活动纳入“安康杯”竞赛序列,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于成绩特别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推荐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

11.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优秀活动观摩会。选取部分企业开展的“安全生产月”优秀活动,组织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人进行观摩,交流活动策划及组织的经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质量的提高。

(二)区层面的活动要求

各区要树立大宣教和分类宣教的理念。协调动员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加强协作,借势借力地开展活动。要发挥党、团、工、青、妇及精神文明办的作用,通过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吸引他们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这个大平台中,改变以往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同时各区要深入研究企业对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需求,加强对企业活动的指导和企业间的横向交流,并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组织企业员工开展互动体验式的宣教活动,提高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区要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和企业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发符合本单位实际和企业需求的宣教产品。

(三)行业层面的活动要求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部门的积极性,协同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市交通委要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市教委要积极发动各地区大、中、小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市妇联要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工贸行业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广电等部门要指导、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本部门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企业层面的活动要求

各企业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单位宣教活动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本单位宣教工作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企业、进工厂、进班组活动,将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向基层末端延伸,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新闻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将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午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在首都之窗、局政务网站、局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同时还将邀请相关媒体,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采访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要组织媒体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试点城市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及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并发挥微博、微信、数字电视等新媒体及村镇广播站的作用,面向广大员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六、环境布置

各区、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居委会)、村要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公园、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辖区户外电子显示屏及社区信息提示版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特别要在“五小”、“六小”企业聚集区域,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力度。

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充分利用户外交通引导电子显示屏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指导督促各建设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布置工作;市商务委要指导督促王府井、西单、国贸等大型商业区,利用商业区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首发集团要利用高速公路提示牌,北京铁路局要利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等火车站显示屏,市地铁运营公司、京港澳地铁公司要利用地铁站台、地铁移动电视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公益宣传活动;市公交集团要充分利用公交移动传媒和公交场站、站点等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持续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

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环境布置工作进行抽查,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工作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策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活动要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贴近实际,注重效果。针对活动持续时间长、涉及层面多、覆盖范围广的实际,各单位要抓实“安全生产月”每个阶段、每个层级、每个单位、每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活动要有声势、有内容、有新意,确保活动贴近实际,贴工作,深入人心。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2017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的评比,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方案、总结、优秀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材料等。

请各单位分别于2017年6月2日和8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特色总结(2000字以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的推荐表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照片8张,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请各单位关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公共平台,获取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动态,二维码如下: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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