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有关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郑羽莎、郭遐晖;联系电话:88011817,88011912;传真:88011912;电子邮箱:shexuanke@126.com;地址: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130室)
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四化三体系双基”总任务和“强融合”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融合宣教”和“分类宣教”向纵深发展,重点选树安全生产领域先进典型群体和典型人物,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促安全、有亮点、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与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题周”活动
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一个活动主题,主要活动贯穿全年。
1.6月份第一周(6月1日至6月9日)为主题宣讲周。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巡回宣讲,通过报刊、广播、微信、网站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播放宣传片,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2.6月份第二周(6月10日至16日)为用电安全周。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大力宣传用电安全,通过展板展示、编制发放宣传手册、发布公益广告、宣讲、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咨询,联合辖区电力企业组织开展用电安全巡查及警示宣教活动,推动社会用电安全形势的好转。
3.6月份第三周(6月17日至23日)为应急演练周。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在演练中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
4.6月份第四周(6月24日至30日)为警示教育周。各区、各部门、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与展览,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组织公众参观安全体验中心、社区安全宣教基地,开展互动体验式安全教育;开发制作事故警示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的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市安全监管局将举行 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建筑企业特别榜”颁奖典礼,以文艺演出、专题演讲等形式,正式启动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2.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全监管局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指导下,举办以安全宣传咨询为核心,用电安全宣传、应急救援展览展示为主要内容的2018年北京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互动咨询、展览展示、文艺演出、应急救援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各区要联合属地电力企业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态势,各部门、各企业也要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知识与技能。
3.开展“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2月至11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在全市安全战线组织开展“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通过各单位推荐和“周安监之星”、“月安监之星”的评选,最终评选出10名“年安监之星”进行宣传、表彰,并推荐参加“北京榜样”的选树活动。
4.开展安全文艺基层巡演活动。5月至11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文化局,走进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组织开展8场安全文艺巡演,集思想性、艺术性和专业性于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11月,市安全监管局邀请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研讨安全生产及应急领域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丰富安全生产及应急理论知识,为安全生产与应急领域人员提供交流平台,为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6.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面向全市35岁以下安全生产宣传和管理人员,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竞赛活动,通过单位推荐、专家指导、评选,最终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等作品。同时对获奖选手,授予“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通过此项竞赛活动,激励广大青年自觉参与安全管理,提高青年群体的安全生产业务能力。
7.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激励、引导企业广大青年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8.开展安全文化作品评选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安全文化作品,经市安全监管局审核筛选,评出一批有特点、有创意的安全文化精品,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网页推广展示,共享优秀成果,普及安全知识。
9.开展“职卫宣传周”和“职业健康宣讲”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通过现场专家讲解、咨询、培训和互动游戏等形式,组织开展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6-12月,市安全监管局本着“源于一线,宣讲一线,指导一线”原则,在全市镇街专职职业卫生联络员中选拔一批宣讲员,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宣讲活动。
10.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将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监之星·北京榜样”评选等“安全生产月”竞赛、评选活动纳入“安康杯”竞赛序列,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11.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主题活动。市安全监管局委托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广大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12.开展“双百”工程活动。5月至11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市、区安全监管局处以上领导干部面向部分中央在京、市属重点企业、高危行业企业、规模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谈心对话活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小微企业和部分社区开展专家服务,提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奠定良好基础。
(三)“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
2018年“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媒体记者和新闻通讯员等,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按照专题行要求,组织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
1.先进典型专题行。深入挖掘安全生产领域先进典型群体和典型人物,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讲好安监故事,传播安监正能量,大力弘扬“六个坚持”北京安监精神和安监干部“六种风气”。
2.宣教“七进”专题行。积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多措并举,组织媒体持续报道“七进”活动动态,挖掘并宣传有特色、可推广、有实效的“七进”活动,总结梳理可供全市借鉴的好做法。
3.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等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推广现有的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区层面的活动要求
各区要按照本市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制定符合本辖区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要积极开展区级安全生产典型人物选树活动,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弘扬典型人物精神。要持续树立融合宣教和分类宣教的理念,协调动员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单位,加强协作,借势借力地开展活动,改变以往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同时各区要深入研究辖区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需求,加强交流,充分利用各类安全体验馆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五)行业层面的活动要求
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本市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持续树立融合宣教的理念,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部门的积极性,协同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同时进一步扩大本行业传统品牌活动的影响力,创新传播手段与传播形式,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六)企业层面的活动要求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参与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单位宣教活动有机融合,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外联、工会等部门的积极性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企业、进工厂、进班组,将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向企业基层末端延伸,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新闻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将利用中国应急管理报、劳动午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邀请腾讯、新浪、北京时间、千龙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上直播,并在首都之窗、局政务网站、局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同时还将邀请相关媒体,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采访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刊物、网站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组织媒体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并发挥微博、微信、数字电视等新媒体、村镇广播站的作用,面向广大员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五、环境布置
各区、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居委会)、村要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公园、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辖区户外电子显示屏及社区信息提示版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特别要在“五小”、“六小”企业聚集区域,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力度。
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要充分利用户外交通引导电子显示屏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指导督促各建设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布置工作;市商务委要指导督促王府井、西单、国贸等大型商业区,利用商业区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首发集团要利用高速公路提示牌,北京铁路局要利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等火车站显示屏,市地铁运营公司、京港澳地铁公司要利用地铁站台、地铁移动电视,市公交集团要利用公交移动传媒和公交场站、站点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公益宣传活动,持续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
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利用企业内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提前谋划,追求实效。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确保“安全生产月”每个阶段、每个层级、每个单位、每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活动要有声势、有内容、有新意,使活动贴近实际,深入人心。活动要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2018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的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对各区政府、行业部门及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的考核中,并将继续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奖励管理办法》(京安监发〔2015〕52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的评比。请各单位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bjsafety.gov.cn),搜索并下载《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奖励管理办法》电子版,填写相关奖项申请表,及时将“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方案、总结、优秀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材料等,报送到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邮箱,所有材料报送时间节点如下:
1.5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报送至少2篇亮点活动信息或微信宣传页面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2.5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7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特色总结(2000字以内),《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自评结果,“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的推荐表,活动照片8张,活动总结中需体现“安全生产主题周”与“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内容。
请各单位关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网页,以及“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获取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官方微信二维码如下:
附件:1. 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 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3. 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