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语言规范
第十八条 执法人员执法用语的基本要求:
(一)执法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严禁使用生、冷、横、硬的执法忌语。
(二)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使用恐吓、威胁、诱导性的语言;
(三)执法人员应以理服人、语言文明,不得出言不逊、讽刺挖苦、讲脏话、骂人。
第十九条 执法人员应做到礼貌用语:
(一)日常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二)接待用语:请进、请坐、请喝水、您贵姓?您找那位?您有什么事?请慢讲、请多包涵、您走好等。
(三)接电话用语:您好!我是××单位、请讲、您有什么事?请慢慢讲、请再说一遍,我能转达吗?请稍等等。
第二十条 在执法或公务活动中语言表达要清晰、准确、得体:
(一)亮明身份时:我们是(某某单位)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这是我们的证件,证件号码是×××××,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
(二)做完笔录时:请您看一下记录,如无误请您签字予以确认。
(三)回答咨询时:您所反映的问题需要调查核实,我们在×日内调查了解清楚后再答复您。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此问题请向×××(有关委、办、局等)反映(或申诉),我们可以告诉您×××(单位)的地址和电话。
(四)执法过程中遇到抵触时:根据法律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的义务,请配合我们的工作。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我们将努力改进。感谢您的批评,我们愿意接受监督。
(五)结束执法时:谢谢您的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第二十一条 权利告知词:
根据法律规定,您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您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如果您对行政处罚(理)决定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执法窗口规范用语:
您好,请问您办什么手续?
请您提供有关材料。
您提供的材料齐全有效,符合办证要求,我们马上给您办理,请稍候。
请您将材料留下,我们于×日内审查后通知您。
请核对您的缴费凭证、证书、证件。请收好,谢谢!请慢走,再见。
对不起,您办理的××不属于我们职能范围,请您到××办理。
对不起,依照规定,您提供的材料不全,还缺少××,请您补齐后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