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力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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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少数单位贯彻不力,致使污闪事故未能得到控制,甚至造成大面积停电的严重污闪事故仍一再发生。如八六年三月十六日兰州地区污闪事故;八六年四月合山电厂严重污闪事故;八七年二月,河北、天津、河南等地发生大面积污闪事故,八七年初秦岭电厂接连发生三次污闪事故等都造成了大面积停电,损失很大。因此,要继续贯彻《防止电瓷污闪的技术措施》和八七年部遍电压专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和防止污闪的措施要求。
(一)各网省局建立防污专业工作网,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基础工作,根据污源变化,测得盐密数值和运行经验,进一步明确划分污秽等级,对爬距不足的要抓紧进行调整,在调整前还应采取其它防污闪的弥补措施;
(二)要研究掌握污闪季节特点,在季节变化前进行清扫;
(三)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带电水冲洗和对设备的瓷套管采取带电清扫(对充油设备漏油、渗油缺陷要及时消除)
(四)对重污闪地区(包括化工区附近)因条件限制不能增大外绝缘爬距时,要研究采用硅油、地腊等涂料以提高防污性能;
(五)对发电厂由于烟囱水塔等造成污秽严重的,应创造条件装备水塔除水器,高效除尘器,必要时可考虑加高烟囱;
(六)要重视室内电气设备的清扫。
十六、防止倒杆塔事故
1977年至1982年全国110千伏及上线路共发生倒杆事故90次,倒杆348基。1980年全国安全生产会议把防止倒杆塔事故列为反事故重点之一,近几年在防止倒杆、塔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从设计标准,施工质量方面因地制宜地提高了杆、塔强度;另一方面,生产单位对遗留问题要取了补强措施,加强巡线,及时消除缺陷;再一方面是企业设置了公安机构,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依靠群众搞好护线,侦破案件,严厉打击盗窃线路器材的不法分子,从而使倒杆、塔事故次数明显下降,基本上控制了大量倒杆、塔事故的发生。
但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由于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特别是线路器材被盗,致使倒杆、塔事故仍时有发生;1986年发生110千伏及以上倒杆塔事故13次之多,因此需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一)在线路设计方面:
1·对杆塔强度要充分考虑特殊地形,特殊气象条件的需要;
2·适当增加杆塔强度,对地形复杂、交通困难、气象条件恶劣的地段,要充分考虑修复困难和停电损失,倒如500千伏大房线投入后,多次跳闸,但故障点尚未找到,只是由于当时送电少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3·套用塔型标准图纸时,要密切结合具体情况,不要一概而论;
4·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好设计审查关;
5·施工方面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规范、材质、工艺进行施工,切实保证杆、塔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要把好杆塔基础等隐蔽工作工程的施工质量关,尤其是外包工程,要确定专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验,基础未经检验合格,不准立杆、立塔;
6·对黄土高原杆、塔基础防止冲刷问题要在设计施工中采取可靠措施;
(二)生产方面:
1·要加强线路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发挥企业公安机构的作用,依靠沿线群众搞好护线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线路器材的活动。
十七、防止垮坝及水淹厂房事故
水电厂发生过洪水漫坝和压力钢管爆破事故,1979、1980两年又连续发生4次水淹厂房事故,1980年全国电业安全会议提出了重点预防要求后,每年都召开水电厂防汛会方议,研究部署水电厂安全渡汛工作,制订了《水电厂防汛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防汛工作制度,从而防止了这类事故的发生,但水电厂垮坝或水淹厂房事故,危害极大,钱部长在今年五月二十日安全电话会议上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水火无情,发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其后果可能比森林大火还要严重。因此各水电厂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大坝质量情况,坚持监测记录分析大坝运行状况,对大坝存在的所陷、隐患(如裂缝、滑坡等)要及早组织清除,对于大坝等水工缺陷处理,要优先安排资金和材料。汛期要按规定标准蓄水,不准超标蓄水,对泄洪设备、渠道特别是水下部分的缺陷要及时组织消除,并加强维护检修,加强汛期水情、雨情的报汛,更新报汛手段,提高报汛速度和准确性,逐步实现水情测报自动化。严格值班纪律,确保洪水到来时能将泄洪闸门打开,以防止洪水漫坝造成严重灾害;另一方面要在汛期认真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从电缆交通竖井,通风孔,检修孔以及门窗等孔洞进水造成水淹厂房。
此外,近年来灰场垮坝事故一再发生,如1983年景德镇电厂灰场垮坝,1985年榆树川电厂灰场垮坝,以及今年五月户县电厂灰场垮坝都造成了严重损失,还造成了人身伤亡。因此,要认真贯彻规划院、基建司、生产司联合发出的《关于认真吸取灰场垮坝事故的经验教训,提高设计,施工,运行水平的通知》和今年生产司发出的《确保火电厂灰场安全渡汛的紧急通知》,新建的灰坝要认真规划,做好稳定计算,坝基必须设置反滤工程,并向施工,运行单位交底;施工应严格按设计规定施工,竣工要组织验收,已建成的灰坝要加强运行管理,调整放火位置,严格控制坝前水位。
十八、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980年以来,在装机容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近几年约在185人/年左右,按每万千瓦伤亡人数还是下降的,但全国电力生产每星期尚有3.5人左右的死亡重伤事故,数字仍然很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主要发生触电、高空坠落、机器伤害、起重伤害和交通事故等方面,以1986年为例,177次事故中,触电51次,高空坠落44次,机器伤害24次,起重伤害18次,交通事故17次;发电方面66次事故中,机器伤害22次,高空坠落12次,触电和起重伤害各8次,燃料运输车间伤亡约占总数三分之一,供电方面111次事故中,触电43次,高坠落32次,交通事故17次,起重伤害8次;从事故原因来看,177次伤亡事故中,有124次是违章作业造成的,占总数的80%,主查是领导要求不严,纪律松弛,不认真执行安全规程、两票制度、监护制度;其次是无知,蛮干,甚至有的领导带头违反规程;另一方面是放松对承包工程的安全要求,对集体企业承包电力生产水平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配备不足或存在缺陷,以及安全客量,规程制度存在漏洞等也是造成人身伤亡的各种原因。
为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一)要求各级领导重视人身安全,深入现场,敢抓敢管,严格要求按规程制度办事(特别是安全规程两票制度和监护制度要一丝不苟地贯彻执行),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自己要懂安全作业,才能检查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二)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除对青工、线路工人、燃运工人进行重点培训和开展起重安全、交通则规等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外,还要对工作负责人、操作监护人作为重点进行培训、务使熟悉业务,熟红掌握有关安全措施,特别是明确自己对监护人员作业安全负有责任,时刻关心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要加强对集体承包工作的安全客理,必须一视同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
(四)要加强防止触电,防止高空坠落,防止机器伤害组织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技术措施、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的研究改进和更新工作(如高空作业不失去安全带,保险绳保护的措施等);
(五)重视补充配备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条件;
(六)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对每次事故进行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实践中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人的可靠性。人身伤亡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不只是一个生产问题,要靠各方面一起来努力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