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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 胜过“ 亡羊补牢”——安全生产要防患于未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4日
我们常讲,“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所以,在现实中,往往看到的是事故后如何如何整改,各层领导如何如何被罚,且不论到底效果如何,但往往于事无补,企业遭受损失,个人承受痛苦,家庭蒙受灾难。
所以,笔者认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若提倡“亡羊补牢精神”,不如发挥 “未雨绸缪”的工作态度,在事故对我们的企业造成损失之前,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所谓“防患于未然”。
有人作过这样的统计,一个飞行事故之前,有29个事故征兆,300个事故苗头和1000个安全隐患。所以,笔者认为,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无中生有的”,而是有某种迹象表明其一定会发生。
这种迹象也许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者对事“无所谓”、“没什么”的消极无为的工作态度;也许是我们员工干起事来“拼命三郎”、“大大咧咧”的麻痹思想;也许是我们省个“芝麻”丢个“西瓜”的硬件设施;抑或是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仅仅是停留在会议结束后领导们的 “语重心长”上:“一定要注意安全”、“安全第一啊”……
我们也常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但实际情况却不尽人意,喊得多、落实得少,叫得响、行动的少。所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下大工夫在“绸缪”上,窃以为要做防患于未然,须在以下几方面“做文章”:
一、       用 “放大镜”看安全----明察秋毫、认真执着
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我们往往有这种现象:日常安全检查中,我们检查的次数也不少,但等到上级专业安全管理部门来检查时,又会发生这样和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态度有问题:没有深入到安全工作的细节中去。
譬如,一些很简单的小事,当我们发现吊车挂钩没有防脱弹片或脱落时,有没有想到会酿成事故;地面积水过多,有没有想到人会摔倒;危险处有没有设立警示语或警示牌;在电焊或气割的施工现场有没有易燃品……所以在安全生产问题上,平时不起眼的一个小问题,我们也要放大数倍去看,不管外人如何认为“多此一举”,我们都应该不折不扣的确保安全生产。
打个比喻:如果火柴达到150度就会燃烧(事故就会发生),如果我们做不到让温度为零,但起码得让温度为50-100度,而决不能让温度在149度徘徊。
用 “放大镜”去看安全,就容易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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