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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 严要求 加快安全建设步伐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09日

        二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安全生产建设的水平,决定着企业的兴衰。目前我县煤矿企业职工整体素质偏低,专业学校毕业生屈指可数,文盲、半文盲为数不少,远不适应现代化矿井先进设备、先进工艺的操作要求。必须大力实施“人本安全”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机构的培训作用,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主体企业、煤矿负责人对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采用自学、脱产学习、学历继续教育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培训;同时与有关大专院校挂钩,选送年轻同志进行专业培训,变招工为招生,不断充实专业人才,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对具有专业学历、专业职称的人员或有突出贡献人员要纳入工资考核体系,适当提高工资、奖金待遇;坚持以“忠厚吃苦、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卓越至上”山西煤炭精神为引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全方位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三要高标准高起点,加快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煤炭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审批的设计、安全质量标准规范,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标准、工期按计划实施‘煤矿企业要明确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和主体责任,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每个岗位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参与,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质量万无一失;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同时要保证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要加快建设进度,要做到工期倒排,每月向主管部门汇报进度情况;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环保设施“四同时”;按计划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按期实现联合试运转,尽快竣工验收投产、达效。
        四要增强防范意识,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杜绝事故发生。在安全监管上,政府和部门党政一把手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执法监察,对重大隐患要整治,要加强督办;加大对违法违规、重大隐患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重处重罚;主体企业和煤矿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建设保障水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历来是煤矿安全开采的大敌,随着矿井规模的扩大,井下机电设备增加,机电、运输、提升方面也时有事故发生,在建设过程中爆破事故也不容忽视;特别是水患与瓦斯防治,更要作为灾害治理的重中之重。在水害治理上,主体企业、各煤矿都要成立专门机构,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水害的治理工作;要严格遵循“物探先行、钻探跟进、化探验证”的中和探测程序,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瓦斯防治方面,高瓦斯矿井年内要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一律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予已停产、停建;煤矿发生瓦斯超限要立即停产撤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瓦斯超限的矿井必须停产停建,查明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执行瓦斯抽采达标政策,凡应建而未建瓦斯抽采系统或抽采未达标的矿井,立即停产停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刻吸取樊家山坑口“3.18”透水事故、新民煤矿“11.3”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并进行深刻反思,引以为鉴、警长长鸣,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认真查处。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对不执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指示,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进行严肃追究;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严查违反违规的行为,彻底消除事故专项行动的实效。
        五要抓机遇谋发展,走转型跨越发展新路子。“十二五”时期是煤炭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从量的增长到质的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决定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切实抓住机遇,积极推进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要认真贯彻全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试先行推进大会精神,认真学习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立足当前,把转型跨越发展作为企业立足之体、发展之基,抓住机遇,抓好产业转型这个核心,促进项目选型、投资落实和加快项目进展,深化和拓展以煤为基、多元发展路径,在物流贸易、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天然气开发、煤层气开发等非煤项目上加大投资,按照丁雪峰市长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全市所有煤矿都要实施‘1+1’工程(即一个煤矿必须见一个非煤企业或延伸项目)”的要求,尽快考察项目,争取主动,为增强全县经济发展后劲奠定基础。
        六要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了开展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意见》(吕政发[20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部门对煤矿安全监管的意见》(吕政发[2012]4号)文件规定,煤矿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按时缴纳风险抵押金,县煤炭局要加强管理,有效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尽快完善救护队相关手续,强化专业培训;编制、完善本级预案;推进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健全相关机构,配足人员,对煤尘、噪音、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要进行重点治理,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健全健康检查档案,按时上报有关报表,创造良好作业环境,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七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转型跨越发展服务。强化对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倡导行业新风尚,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强化监管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办事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工作行为,增强煤炭行业自身反腐的能力,塑造煤炭管理部门“勤政、务实、廉洁、高效、法制、服务新形象。
            同志们,2012年总体目标已确定,关键在于落实,请大家进一步认清煤炭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支撑作用和转型跨越发展的推动作用,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各级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团结一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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