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1.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深挖源头,依法从重惩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的互相支持与配合,建立健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机制,提升案件侦结效能,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流通、生猪屠宰、餐饮服务环节快速检测制度。(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明确专人承担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具体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2.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要保证奖励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村工作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
3.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村工作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严格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许条件,依法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严格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2.周密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准入办法,严格准入条件。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中供餐单位和供应学校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的集中配送单位的源头监管。制订学校食堂建设规划,逐步改善学校就餐条件。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3.建立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监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
4.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5.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能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明确的任务和分工,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2年7月5日前、10月5日前,将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完成情况报县食安办。
企业安全文化手册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安全生产文化手册
中广核电安全文化宣传手册
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
安全文化创建方案
车间安全文化建设方案
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镇平华润燃气班组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实施方案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