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救援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事故单位自身组织的应急救援是最基本,最熟练,最快捷的;存在危险源的单位应该组织配备专职(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登记,列出重大危险源;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报告事故情况。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通信管理局、县广电局、县经贸局、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设立24小时报警电话,电话号码为82529723。
(二)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安排、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应急救援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和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模拟演习工作。
(3)应急救援总指挥: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展开工作;
(4)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参与伤员的救护工作。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必要救援抢险的物质、材料,以及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7)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
(8)环保局: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应急测定和环境影响的评估。
(9)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10)气象局:负责气象方面的保障。
(11)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质。
(12)经贸局: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储备重点急救药品。
(13)民政局:负责人员疏散、受害人员营救,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14)电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15)宣传部:负责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报道的真实性。
(16)事故单位职责: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现场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