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和评估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
定期组织矿山大事故及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人员的培训,并针对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危险性评估
(1)潜在危险性的评估:根据竹山煤矿及非煤矿山事故统计,冒顶、片帮、和滑坡事故占矿山事故的50%以上,所以对这几方面的事故要特别加强预防,防止事故的发生。另外得胜、秦古、宝丰三个煤矿的水灾事故也是重大的危险源。其它各种危险因素在生产的过程中都要严格管理,科学施工,防止事故发生。
(2)危险部位的确定:根据企业的采场现状和地质 状况确定。
(3)各企业要画出危险源的分布图并明确标示。
九、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二)本《预案》的启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应急救援经费由县政府财政预支,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