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绍兴市处置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7日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开展营救疏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保证物资转移畅通。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及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消毒、防疫处理。

  物资供应组。由市经贸委牵头,市交通局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组成。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新闻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牵头,统一新闻口径,组织有关新闻单位,采取合适的形式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局0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与组成。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款物的发放等有关事宜。

  专家技术组。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4.2.3企业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矿山事故,企业负责人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实施应急预案。企业应急救援机构服从政府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4.3事故信息报告

  4.3.1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3.2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尽快核实灾情及人员伤亡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4.3.3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组织力量实施抢救,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4.3.4接到矿山事故报告,市矿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认为是Ⅰ、Ⅱ级矿山事故后,立即上报市政府,并同时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

  市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见附录1。

  4.4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和当地政府首先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4.4.1企业是事故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企业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立即组织本企业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4.4.2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补充救援措施。

  4.4.3矿山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现场指挥部应向上级矿山应急指挥部报告要求增派救援。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现场指挥部及时调动周边地区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4.4.4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4.5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事故矿山周围和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同时由当地政府、公安、武警、交通管理等部门开辟抢险救灾通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畅通无阻。

  4.4.6进行事故抢救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因抢险救援的需要破坏现场时,要做好记录。

  4.5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救援人员必须按相关救护规程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专业矿山救护队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和必要的救灾装备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安全保护装备,才能进入井下非事故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矿山应急指挥部要安排安监局和环保局的专家,检测气体成分、浓度、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4.6新闻报道

  事故信息对外发布按市委宣传部的规定执行。

  4.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整体救援工作结束由市矿山应急指挥部做出决定。后期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需提交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矿山应急指挥部。

  5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一个月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指挥办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及完善。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