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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8日

  6.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1)进行急救时,无论伤员或救援人员都需要适当防护,特别是把伤员从严重污染场所救出来,救援人员必须加以预防,避免成为新的受害者。

  (2)急救人员应集体行动,每组至少2-3人,以便相互照应。

  (3)救援器材必须是防爆的,防止发生火灾。

  (4)要注意对伤员污染衣物着重处理,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附件3 火灾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火灾时,现场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积极救灾,具体措施如下:

  1.现场作业负责人应按报告程序进行报警。

  2.报告的同时,立即切断部分通往火灾电源,关闭泵、阀,拆卸软管并切断通往火灾现场的输油管线上的阀门。

  3.其他人员应依据火势情况,迅速携带灭火机站在上风或侧风的方向对着火点进行喷射,启用固定或半固定的消防水系统,用消防喷雾水枪对高温区域实施冷却,加强相邻管道的冷却。

  4.货物泄漏时立即用砂土筑堤,限制着火货物扩大火势和流入江海。

  5.对于趸船或靠泊船甲板上的火灾,一般可采用覆盖办法,用泡沫、砂土、干粉等扑救。

  6.所有参加灭火施救人员,均应加强自身保护,灭火施救人员尽量站在上风方向。

  7.现场施救人员要时刻注意火势的变化,在无力扑灭火灾的情况下,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待援。

  8.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消防部门现场最高职务者担任火场总指挥,其他人员接受统一调配,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9.火场总指挥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与各方联系,根据火势情况调动港区内车、船等设备紧急援助或紧急撤离。

  10.火灾扑灭后要彻底检查火场及附近,以防复燃。

  11.灭火工作结束后,对受污染或使用后的消防器材必须清理消毒或更新、配齐。

  附件4 污染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危险货物泄漏时,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积极施救,具体措施如下:

  1.码头作业负责人应按报告程序进行报警。

  2.发生泄漏事故后,码头负责人在指挥部成员赶到之前,指挥现场所有人员,迅速进行应急处理。

  3.抢险人员根据泄漏情况,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堵漏,所有在溢、漏警戒区进行抢险作业的人员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和手套。

  4.在装卸作业时发生泄漏,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泵、关闭相关阀门。

  5.抢险人员对软管道裂缝处,采用临时管夹密封;硬管道洞状泄漏点,采用木楔子封堵。

  6.根据泄漏情况划定泄漏警戒区域,泄漏警戒区域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任何非防爆设备。

  7.泄漏货物处理时,消防系统处于紧急状态随时准备投用。

  8.对泄漏至码头上的货物采用“先控制、后处理”的办法,先用黄砂、干土堵堤,用吸油毡、木屑、草垫、土毛巾吸取,对硝酸、硫酸泄漏用稀碱中和(中和时注意不要使反应太激烈),防止货物流入江海。

  9.应急指挥部领导成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布置堵漏、吸收、中和与围堵并重。

  10.一旦危险货物流入江海,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环保、卫生等部门,并告知泄漏货物理化特性。

  11.货物流入江海时,用围油栏、吸油索、吸油毡、收油机等设备设施进行处理,尽可能减少危害。

  12.对回收的泄漏物放置在专用的容器内,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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