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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8日

  2.3 工作机构

  根据实战需要,市火灾事故火场指挥部下设作战组,信息收集报告组,后勤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专家组等 7 个工作组。

  2.3.1 作战组

  政治教导员任组长,中队指导员任副组长。主要负责根据灾害情况,选择指挥部设立地点;分析、评估灾情,了解战斗进展情况,拟定作战行动方案,供指挥部采纳;根据总指挥员的命令,下达作战任务;适时确定侦察、救人、强攻、堵截、包围、保护疏散物资措施;科学选定灭火剂和确定特勤力量的使用;正确处置现场突发的紧急情况,保证参战人员安全。

  2.3.2 信息收集报告组

  副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内勤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技术保障、火因调查、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收集起火单位的详细情况,包括隶属关系、经济类型、内部消防设施、建筑基本情况;调查火灾事故原因,核定财产损失,处理善后工作;完成火场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3.3 后勤保障组

  政治教导员任组长,后勤助理员具体负责。主要负责保证灭火救援现场车辆、灭火器材的完整好用,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保证油料、装备器材和特种灭火剂供给充足;保证参战官兵的饮食供给,做好伤病员的救护工作;灭火战斗后,做好器材装备的维修和补给工作;完成火场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3.4 通信保障组

  由副大队长任组长,中队通信员具体负责。主要负责灾害现场通信网络的形成和通信设备的保障联系;正确选择通讯手段,保证指挥部与支队指挥中心以及各战斗区(段)、各阵地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好用。

  2.3.5 宣传报道组

  政治教导员任组长,大队内勤具体负责。主要负责在作战行动中,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抓住时机,简捷、快速的进行宣传鼓动和思想动员;做好火场参战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参战人员斗志旺盛,发扬敢打、敢拼、敢冲精神;严格执行火场纪律,对在火场战斗中畏缩不前,消极厌战,违反纪律的参战人员,现场或灾后予以处理;参加火场战评,组织总结灭火救援作战的先进事迹,对内、对外宣传英雄事迹,表彰奖励先进官兵,激励官兵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2.3.6 医疗救护组

  中队卫生员任组长。主要负责对现场受伤的消防官兵和被救出的伤员实施急救工作,对伤势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负责与医院做好交接和善后工作。

  2.3.7 专家组

  主要负责提出建议、修订预案,对事故处置进行指导,提供防护咨询;积极同领导联系,召集工程技术人员,为灾害事故的处置出谋划策;协调技术人员和灭火指战员之间的工作,协助指挥对化工装置的处置;坚守岗位,在灾害事故消除后,配合消防部门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桦甸市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联络表详见附件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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