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桦甸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8日

  3 预警

  3.1 预警系统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通过“ 119 ”通信班发布预警,指挥各类火灾事故协调出动、处置等工作任务,结合全市应急资源和力量,根据预警级别、事故规模、特点等要素,迅速作出应急决策和力量调集,对各类火灾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市消防大队“ 119 ”通信班全天候接收和处理全市火灾事故报警,传达指挥部命令。

  3.1.1 发布渠道

  市消防大队“ 119 ” 通信班利用全市开通的“ 119 ”专线直接受理火警,同时,利用有线和无线通信技术收集现场信息,由消防大队大队长或大队当日值班员首先报送吉林市消防支队“ 119 ” 调度指挥中心,经消防支队支队长或支队当日总值班员签发后,报送上级部门。

  3.1.2 预警级别

  火灾事故预警级别根据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 ( 红色 ) 为特大火灾事故,二级 ( 黄色 ) 为重大火灾事故,三级 ( 蓝色 ) 为一般火灾事故。

  3.1.3 预警发布

  ( 1 )一级火警除按二级火警调集第一出动力量外,由消防大队大队长或大队当日值班员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调动其他力量或请求社会可利用的抢险救援力量到场协助;石油化工、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时,市消防大队与企业队难以控制的情况下,请示当地政府,报告吉林市消防支队请求跨区域联合作战。

  ( 2 )二级火警调集中队和企业队的全部力量,在报告大队当日值班员的同时,通知大队战备值班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 3 )三级火警调责任区中队的部分力量或全部力量;当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时,由大队当日值班人员根据中队提出增援请求情况,调集企业队增援,并将此情况报告大队长。

  3.2 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

  3.2.1 报告时限

  一、二级火灾事故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吉林市消防支队报告,基本情况要在 1 个小时内上报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吉林市消防支队,详细情况可根据调查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三级火灾事故信息,要 24 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吉林市消防支队。

  3.2.2 报告程序

  一、二级火灾事故信息必须由市消防大队大队长或当日值班员经吉林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或当日总值班员签发后,上报市公安局和市人民政府,由大队内勤人员向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吉林市消防支队报告;三级火灾由大队“ 119 ”通信班按照日报、月报、季报、年报的规定和要求,上报上级相关单位。

  3.2.3 报告内容

  第一时间报告的信息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名称;起火单位基本情况;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接报警情况、调派力量等。需要续报的信息,主要包括灭火救人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火灾现场相关情况;起火单位详细情况;党委、政府、公安机关领导和消防部门负责人到场情况等。如发生消防官兵灭火救援伤亡,需报送发生的时间、地点及部队名称;事件发生经过;伤亡原因,伤亡者的身份、年龄、职务、警衔、政治面貌;受伤官兵救治措施,善后工作情况;对已采取的和下一步加强工作的具体措施等要及时做好续报。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 1 )一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消防大队“ 119 ”通信班在第一时间内调集充足的应急灭火抢险救援力量赶赴火灾现场,并启动《桦甸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对事故做进一步核查了解,将详细情况上报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吉林市消防支队,同时提请政府启动《桦甸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2 )二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消防大队“ 119 ”通信班在第一时间内调集灭火抢险救援力量赶赴火灾现场,并启动《桦甸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对事故做进一步核查了解,将详细情况上报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吉林市消防支队。

  ( 3 )三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消防大队“ 119 ”通信班在第一时间内根据火灾事故性质和危险程度,调集中队部分或全部灭火抢险救援力量赶赴火灾现场,并对相关信息做好记录。

  4.2 应急措施

  ( 1 )当三级火灾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的应急措施由市消防大队“ 119 ”通信班根据到场灭火救援力量报告的情况,立即将预警级别上升为二级或一级,按照事件种类和性质,报告市消防大队当日值班员,通知大队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桦甸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并按照程序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吉林市消防支队。

  ( 2 )当一、二级火灾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的应急措施由市消防大队“ 119 ”通信班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桦甸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向吉林市消防支队请求增援,及时提高预警等级,增加响应部门,扩大响应范围。

  4.3 应急结束

  由市火灾事故总指挥部确定灭火救援工作全部完成以及因火灾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消除后,宣布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应急结束,解除紧急应急措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