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通讯联络方式
医院院长 李咏红 13834398867
业务院长 张革新 13803473292
救 护 车 李 军 13753990287
大 夫 段雪兰 13834093776
大 夫 郝李平 15835277703
5.4救援方式
通过电话方式向外求援。
6、应急处理
6.1医疗救治的事件及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情况将医疗救治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响应)
一次事故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危重伤员特别多(超过30例),需请求国家矿山救护中心在医疗救治工作上给予支持。符合特别重大事件级别的,启动医疗救援应急的I级响应,处于一级预警状态。
2)重大事件(II级响应)
一次事故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危重病例在10—30例之间的,需请求省内其它矿山救护中心在医疗救治工作上给予支持。符合重大事件级别的,启动集团公司医疗救援应急的II级响应,处于二级预警状态。
3)较大事件(Ⅲ级响应)
一次事故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危重病例在3—10例的,需调动矿山治疗救护晋城分中心各种资源的,总医院(医疗集团)可以胜任能够胜任救治的。符合较大事件级别的,启动医疗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处于三级预警状态。
4)一般事件(Ⅳ级响应)
一次事故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危重病例小于3例的,在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指导下,事故发生地医院能够胜任救治的。符合一般事件级别的,启动医疗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启动平陆晋平煤业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处于四级预警状态。
6.3处置措施
6.3.1急救组织体系
6.3.1.1组织体系:井下或井口保健站、曹川医院组成三级医疗网的急救系统。
6.3.1.2各级技术人员的任务及技术要求。
6.3.1.2.1Ⅰ级急救机构
井下不脱产的救护员:是指急救员到达现场前,由现场工人组织进行自救互救的。井下干部或工人应经过培训懂得自救互救的知识,学会急救方法,使之成为不脱产的急救员。
井下急救员:经过专业训练的、井下保健站的值班急救员,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必须熟悉井下路线和深入到工作面执行急救任务。要求掌握过硬的初级急救技术,能独立完成通畅呼吸道、心肺复苏和初级急救程序(即ABC急救程序)和止血、包扎、固定、搬运以及护送伤员安全升井等急救技术。组织指导工人进行现场自救互救。
6.3.1.2.2Ⅱ级急救机构
矿医院为Ⅱ级急救机构。医护人员均属于急救人员,要求掌握创伤急救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置各种常见外伤,并能组织和指导抢救技术工作,有效地完成危重伤员的抢救任务和转送任务。
6.3.1.2.3Ⅲ级急救机构
集团公司总医院为Ⅲ级急救机构。医护人员均属于急救人员,系统掌握急救技术,熟练处理各种创伤、多发伤和复合伤;正确施行各种处理程序;独立指导基层急救医师的技术问题,作出正确的诊断,制定救治方案,完成各种抢救手术;掌握苏生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心肺复苏,以及专科救治技术。
6.3.2重特大事故伤员转送机制
三级急救网络任务:实行分级转送,使伤员能够就地、就近在现场或各级急救机构得到迅速、及时、有效的急救。各自按照“先救后送、边救边送”的原则发挥其阶梯式急救作用。
6.3.3三级急救机构转送伤员原则
1)昏迷和严重颌面外伤的伤员,如果不能保持良好的呼吸道通畅,不能转送。
2)无呼吸循环者,先复苏后转送。
3)有效地控制外出血后才能转送。
4)对休克伤员,经抗休克治疗收缩压>80mmHg,脉压差>20mmHg,并保持静脉液路通畅的条件下才能转送。
5)内脏损伤、骨折及下肢骨折的伤员,有条件的穿上抗休克裤后再转送。
6)开放性气胸、高压性气胸,经紧急相应处理后,取半卧位转送。
7)腹内脏器脱出时,用无菌敷料覆盖保护后转送。
8)骨科病人施行良好的以下固定措施后再转送:
①颈椎骨折:平卧位以沙袋置于颈部的两侧。
②腰椎骨折:使用脊柱组合固定夹板或多带硬质担架或多用担架固定后搬运。
③下肢、骨盆骨折穿抗休克裤,四肢骨折可用木板或充气夹板固定骨折的上下两个关节后再转送。
④连枷胸出现异常浮动胸壁,用胸壁固定带或毛巾包扎固定后再搬运。
9)对伤员要保暖,无禁忌症者可注射有效的镇痛剂后再转送。
10)凡需转送的伤员,必须有急救人员护送。途中要监测生命体征,随时给予应急处理。
11)重伤员转送前,应电话通知接收医院,做好接诊救治的准备工作。
6.3.4较大以上事故伤员特点:
6.3.4.1伤情严重而复杂,大都是严重的复合伤和多发伤。因事故现场和事故种类不同,伤员可能同时或相继遭受到直接碰撞击、挤压、砸伤、坠落、掩埋、高温、冲击波、吸人性、毒物损害,其外伤能量非常强大。
6.3.4.2突然瞬间众多人员同时受伤,在事故现场的人大多难以避免受伤害,少则数人、数十人,多则上百人。
6.3.4.3事故现场损害严重,造成通讯、运输、供电中断。现场自救、互救因严重损伤无力实现,受伤人员无法迅速脱离现场。现场急救的最佳时机错过,致使伤情加重,中毒加深,甚至死亡。
6.3.4.4并发症多、致残率高、死亡率高。
6.3.4.5伤者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
根据较大以上事故伤员的特点,医院在时间上突出一个“急”字,技术上突出一个“救”字。
6.3.5院前急救阶段是指事故发生现场至伤员到达医院这一时段。如果伤员需要由事故地点转送到医院救治入院前的时间段为院前急救阶段。
1)现场事故发生后,首先在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专人(救护队)抢救伤员,对于埋压时间较长的伤员,必要时可施行适当的医疗措施(上止血带、包扎,为挽救生命进行现场截肢等)。
2)伤员救出后,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在急救专业组未到达之前,应有受过急救训练的人员,实行互救自救。
3)井下急救站或一级急救机构接到指令后,迅速携带急救包奔赴现场,实行初级ABC急救和止血、包扎、固定,初步判断伤情严重度。对伤情危及生命的伤员,及时通知上级急救机构医生进入现场协助抢救。并在严密的监护下,安全护送到医院。在途中坚持“边送边救”的原则,在护送前必须填写“伤员卡”随伤员一起转送。
4)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根据伤情和需要,平陆晋平煤业总指挥部分别向各级急救机构传送呼救信息,同时医院迅速派医护人员赶赴现场。一级急救机构或二级急救机构参加急救。
5)因在二级急救机构抢救或诊疗后,需向集团公司总医院转送者,应携带病历及有关资料。由二级急救机构医护人员直接护送到集团公司总医院急诊科或手术室、ICU、CCU尽量减少搬动次数。
6)因事故现场远离总医院,不能及时搬动的,可在事故现场临时搭建手术室和临时病房。
6.3.6院内急救阶段
1)首先查阅“伤员卡”,向意识清楚的伤员和护送人员简单地询问受伤机制、时间及院前急救经过。如果上有止血带,要询问使用止血带的时间,必要时放松止血带以恢复肢体的灌注。
2)对呼之不应、推之不动或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立即实行ABC或CAB复苏急救治疗。
3)吸氧。
4)检查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5)对有极度呼吸困难发绀的伤员,除因开放性气胸或连枷胸呈反常呼吸而已实行包裹压迫固定原封不动外,高压性气胸者可用粗针头囊以带孔指套穿入胸腔放气或行胸腔闭式引流。
6)立即建立两个静脉通道,必要时迅速实施静脉切开,进行快速输液,以补充血容量。对颅内压增高者,快速静注脱水药物。
7)留置尿管观察并记录尿的色泽、尿量,然后送检。
8)抽血化验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血型、血球压积输血前检查项目和配血。
9)在完成上述对生命威胁最大的呼吸循环衰竭、休克、颅内压增高等急救处置后,再详细地采集病史。了解受伤原因、机制及伤后救治情况。
10)按头—颈—胸—腹—肛门、生殖器—四肢—脊柱—神经系统等次序全面进行检查。对有可能脏器的损害,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特殊检查。如:腹脏灌洗等。
11)各科会诊。
12)根据需要进一步行尿素氮、肌肝、二氧化碳结合力,血清离子、血气分析、心电图等检查。
13)如果生命体征稳定,可护送伤员去放射科进行X线摄片。凡头部损伤者,一定要同时拍摄头颅正侧位和颈椎正侧位片。
14)再次权衡和分析多系统损伤伤员的伤情,以威胁生命最大的创伤作为首入科室的条件。有急诊手术指证者,尽快做好术前准备,然后送往手术室实施手术。对于合并伤,首诊科室可与有关专科共同进行计划性协作治疗。
6.3.7初级ABC急救
A (Assessment + airway):从判断神志到开放气道,并确定有无自主呼吸。
1)迅速确定伤员是否存在意识(判断神志):呼叫或轻拍伤者面部。
2)迅速使伤员处于平卧位(放置体位)。
3)如果伤员昏迷,则应畅通呼吸道,清除口腔异物,头后仰、举颌,可能时行环甲膜穿刺或气管内插管。
B (Breathing):即人工呼吸。
1)如果伤员自主呼吸停止,则维持头部后仰位。
2)进行人工呼吸、口对口呼吸(成人)、口对鼻呼吸(口腔有阻),也可用简易呼吸器。
C (Circulation):判断心跳是否存在及胸外按压。
1)如果触摸伤员颈动脉或股动脉无搏动(又无意识),则应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2)胸外心脏按压要求定位、姿势、且手法正确。每进行心脏按压15次,应进行人工呼吸2次,心脏按压的频率为80—100次/分。
6.3.8高级ABC急救法
将心、肺、脑复苏和对危重病人救治的步骤,以英文字母排列为顺序:
A(呼吸道):即呼吸道通畅:包括清除上呼吸道的异物、头后仰位、前托下颌、口咽通气道、气管插管、环甲膜切开或气管切开等措施。
B(呼吸):即维持有效的呼吸:包括口对口吹气,或用各种机械通气装置进行人工呼吸。
C(循环):即建立和维持有效的循环:包括胸内或胸外按压、补充血容量等。
D(药物):根据情况选用有助于复苏的药物。
E(心电图):做心电图以监测心脏情况。
F(除颤):及时而正确的处理心室纤颤。
G.(判断):对伤情做出全面的估计与判断。
H(低温):物理降温治疗。
I(加强治疗):严密监测呼吸、循环和重要脏器的功能,加强治疗和护理措施。
6.3.9医疗救治过程中,及时清点伤员及死亡人数,做好记录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报任务。
6.3.10各专业组要妥善保管伤员和死亡人员的随身物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处理随身物品时要征得公安、家属或单位的同意,并做好相关记录。
6.3.11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伤情判定,确定重伤和轻伤人数。以后每日根据病情变化判定伤员危重程度,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或事故调查组。
6.3.12对救治无效死亡的伤员,积极配合工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根据公安、工会的指令决定尸体的搬移。
6.3.13医疗救治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救治工作认真总结,发现不足及时整改,总结救治成功经验。
7不同特征事故的救治
7.1大批瓦斯烧伤伤员救治
急救队员在急救现场作出初步诊断后,要迅速使伤员离开现场,放在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口腔有分泌物或异物应予清除;呼吸道有梗阻可临时用一号针头在第2-3环状软骨下方刺入,如有中枢缺氧,狂躁不安、发绀,要在呼吸道通畅下给氧或加压供氧。如有开放性骨折,要作骨折固定,加压包扎伤口。如有烧伤,及时包扎创面,以免弄破水泡(最好用无菌单包裹送医院清创)。除脑外伤、腹部损伤外,应给予止痛剂,纠正休克以输液为主,第一个24小时按烧伤面积×100+1000ML计算,总输液量晶胶比例1:1-1:1.5,先用平衡液,后用胶体。如有肾衰或酸中毒,则用溶质利尿剂或碱化尿液。对有CO中毒者,应给氧和输新鲜血血液,冬眠降温和镇静。呼吸道烧伤要限制输液量并给氧,对吸气困难者行气管切开。
7.2烧伤急救和烧伤处理
要立即使伤员脱离现场,保护创面不受再度污染,解除呼吸道梗阻,防治休克的发生。
1)迅速用身边材料,如衣被覆盖灭火,脱去着火衣服,化学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以上。
2)用清洁被单、手巾等覆盖创面,创面不要涂药,不要弄破水泡,最好脱去衣服、全面检查。记录烧伤面积、深度和并发症。
3)立即抢救危及生命的合并症。
4)控制感染。
5)中等面积可在伤后4小时切痂,大面积要等休克度过,通常在2周内分期切除。
对于大批瓦斯爆炸伤员的救治必须做到统一指挥,协调救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应急急救网络的作用。伤员按伤情轻重,分散到各级急救机构中进行救治。赵庄医院根据预警,启动应急体系,进入预警实战状态。
7.3大批化学品中毒救治
化学毒物(包括重金属、有毒刺激性气体、有机磷农药、氟乙酰胺药)经呼吸道、消化道、皮肤或粘膜进入人体,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称化学品中毒。
7.3.1救治原则:先重后轻,自救互救,特效解毒,综合疗法,局部处理,全身治疗。
7.3.1.1院前急救小组接到有大批中毒患者报告后,要详细询问中毒时间、地点、人数,简单的病情情况,何种化学毒物中毒,准备必要的药品,做好个人防护(如有毒气体需戴防护面具),及时出动足够车辆前往,并通知急诊科做进一步救治准备。
7.3.1.2急诊科接通知或接诊大批中毒患者后,立即进行抢救准备或进行抢救,同时上报总值班进行现场指挥,总值班根据中毒人数、中毒轻重,抽调相关临床科室人员共同诊治。
7.3.1.3抢救过程中,可能出现人员设备紧张,各临床科室接抽调人员和设备命令后,医护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携带所抽调设备(如人工呼吸机、除颤仪、担架推车等)前往急诊科协助抢救。
7.3.1.4中毒患者在急诊科做必要急救处理后(如洗胃、心肺脑初步复苏),按照中毒患者的病情轻重、人数、结合各科床位情况,总值班调配,相关科室医护人员护送,将患者转往相关临床科室或留观病房作进一步处置。
7.3.1.5遇有大批化学品中毒时,药剂科及医技功能检查科室配合抢救。
7.3.1.6根据《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规定由防保科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和晋城市卫生局及总医院指挥部。
7.4大批食物中毒救治
急性食物中毒指健康人进食了含有致病菌、生物性或化学性毒物,及动、植物天然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以急性感染或中毒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预案同大批化学品中毒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