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XX煤矿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XX煤矿防汛突发事件主要表现为:
(1)暴雨灾害引发的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生命线工程事故。
(2)山区暴雨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2、编制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XX煤矿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3、编制目的
确保XX煤矿矿区防汛安全,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全体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在矿党委领导下的各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5、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本预案实施的重点地区和部位:XX煤矿矿区范围。
二、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1、一旦发生重大灾害,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将灾害情况依次报告值班矿长、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矿务局局长、有关副矿长、医护人员、安管科科长、生技科科长、通风科科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以电话方式通知并记录。各人员接到通知后,火速汇集到调度室,并设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成立领导小组。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位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1)抢险救灾指挥部设在矿雨季三防工作办公室(调度室)。
(2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由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救护队长、医务所负责人、其他矿领导、调度室主任、安管科科长、生技科科长、通风科科长、机电科科长、运输科长、供应科科长、行政科科长、各采煤区长、各掘进区长、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部门分管人员组成。
(3)根据事故灾情具体情况确定现场指挥小组。现场指挥小组查看详细情况后,立即向调度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救方案建议,并采用现有条件组织抢救,安排专人守护井上下联系电话。
2、在重大事故的抢救处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如下:
(1) 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矿务局局长、矿务局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负责XX煤矿防汛工作的总体指挥,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 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 矿务局总工程师、矿务局局长:在不妨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
(4) 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相关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特别许可证。
(5) 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局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由本矿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6) 安管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7) 通风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8) 生技科科长:按照矿长的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处理灾害,并负责准备好有关的图纸资料,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相应工作;
(9) 有关工区区长、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单位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到安全地点。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
(10) 矿值班调度主任:负责并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做好事故记录。负责检查事故通报情况,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人员及矿务局调度室;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调度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
(11) 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并及时按照本预案中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名单顺序,通知其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值班调度主任、值班矿长、矿山救护队长、矿长、矿总工程师、以及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
(12) 矿灯房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
(13) 供应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救灾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4) 机电科长:负责防汛指挥机构、各级重点防汛部位及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和保障。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5) 医护人员: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6) 行政科长: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7) 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灾变地点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3、如灾情重大,经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必须及时请附近救护大队及邻近煤矿给予必要援助。
4、矿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部门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与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本矿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负责本矿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演习、演练;
(6)负责组织本矿防汛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矿防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承担矿防汛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预报预警
1、降水预报
雨季三防办公室负责降水预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及时报矿务局应急指挥部门。
2、预警响应
防汛指挥部接灾害预警后,立即安排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四、应急响应
(1) 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在矿防汛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2) 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向各单位部门下发通知。
(3) 密切关注各区域的汛情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4)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报告。
(5) 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6) 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7) 指挥部及时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8) 矿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高效有序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任务:
1> 组织紧急抢险和急救队伍,抢救被压人员和伤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措施。
3>根据专家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
4>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落实应急资金和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协同做好相关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5>抢修受损毁的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指导、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6>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取得指导和支援。
7>做好新闻报道、受灾群众慰问等工作。
8>发生地质灾害后,组织发动基层群众组织先行组织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五、扩大应急
需要宣布本矿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矿应急办报请上级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六、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由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矿长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七、善后处置
在矿应急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矿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矿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管理
1、信息监测与报告
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2、信息共享与处理
3、矿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4、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应严格按照矿相关规定,在矿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九、保障措施
1、后勤保障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矿防汛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矿供应科、行政科、运输科、仓库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矿医务室负责应急药品的储存供应、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机电科保障水、电、气供应;行政科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财务科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2、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防汛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调动矿所属各单位人员进行处置;根据需要,调动矿救护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发出应急救援请求讯息。
十、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
由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相关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材料。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学习等多种手段,开展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对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周边的居民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和演练
面向矿全体人员开展防汛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全体人员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相关科室、部门组织相应的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专项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一、附则
1、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根据洪水发生的规律,规定每年防汛的起止日期。XX煤矿所处地区的汛期是每年5月至9月底。
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毫米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的降雨。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洪灾害:指山洪暴发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包括沟河洪水泛滥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损坏以及环境资源破坏。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矿雨季三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
(2)预案审查
本预案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查。
(3)预案修订
矿雨季三防工作办公室随着相关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