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危险因素的产生原因:
(1)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短路、接头松脱、断线碰壳、绝缘老化、绝缘击穿、绝缘损坏、PE线断线等隐患;
(2)未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联结等),或安全措施失效;
(3)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安全组织措施;
(4)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
2)电伤:
(1)分布:配电室、配电线路等。
(2)伤害的方式: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局部伤害,形成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电烙印、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
(3)伤害的途径:
直接烧伤:当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发生电弧时,有电流流过人体形成烧伤。直接电弧烧伤是与电击同时发生的。
间接烧伤:当电弧发生在人体附近时,对人体产生烧伤。包括融化了的炽热金属溅出造成的烫伤。
电流灼伤: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电流通过人体由电能转换为热能造成的伤害。
电伤危险因素的产生原因:
①带负荷(特别是感性负荷)拉开裸露的闸刀开关;
②误操作引起短路;
③线路短路、开启式熔断器熔断时,炽热的金属微粒飞溅;
④人体过于接近带电体等。
2.2.5有限空间事故伤害
(1)未制定受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受限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
(2)未确定并明确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者和监护者及其职责。
(3)未在受限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受限空间的位置和所存在的危害。
(4)未在当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对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估,以确定该密闭空间是否可以准入并作业。
(5)未提供合格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及报警仪器。
2.2.6锅炉压力容器伤害事故
压力容器发生压力急剧释放,冲击波或物理残片作用与人体接触造成的危险。
导致物理爆炸的主要原因:
(1)压力容器存在设计、制造缺陷。
(2)压力容器超压、超温使用。
(3)压力容器不定期进行检验,腐蚀、材质发生变化。
(4)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安全附件失效。
(5)操作人员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7电梯伤害事故
(1)联锁装置失灵发生人员被挤压、剪切、撞击和发生坠落。
(2)设备维修缺失,电气裸露,人员被电击、甚至触电。
(3)控制系统失灵轿厢超速度、超越极限行程发生撞击。
(4)乘客明显超载,导致断绳造成坠落。
(5)由于材料失效、强度丧失而造成结构破坏。
2.2.8危险化学品泄露伤害事故
(1)存储不当,存储不稳固,未放置在专用位置。
(2)现场控制措施失效,比如围堰。
(3)人员操作失误、违章作业等。
(4)搬运、运输过程中处置不当等。
2.2.9机械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危险是由于机器零件、工具、工件或飞溅的固体、流体物质等,以及与设备有关的机械作用,可能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损伤或危害的各种物理因素综合,以及与设备有关的滑倒、倾倒和坠落的危险。机械伤害危险的实质,是机械能(动能和势能)的非正常作功、传递或转化,导致对人员的接触性伤害。机械伤害危险的主要形式有夹挤、碾压、剪切、切割、缠绕或卷入、戳扎或刺伤、摩擦或磨损、飞出物打击、高压流体喷射,以及与设备有关的碰撞、滑倒、倾倒和坠落等。
对于该项目来说,机械伤害危险源主要为电动机和泵,存在缠绕或卷入的伤害可能性。
(1)产生部位:维修班组、车间现场设备操作。
(2)产生原因:防护罩设计不合理,或由于各种原因被损坏、拆除,未及时修复或补全,使旋转运动部件全部或部分暴露。
(3)产生后果:人身伤亡。
2.2.10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1)高处掉落的物体打击中人体。
(2)操作或检修时,因用力过猛,工具或部件在惯性力作用下飞出击中人体。(3)违章操作,带压检修,零部件在压力的作用下飞出击中人体。
(4)检修工具及设备的附件等,若使用不当或放置不牢固,致使工具意外飞出、附件意外坠落,可能造成物体打击。
2.2.11车辆伤害事故
车辆伤害是指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撞伤人、物。
车辆伤害主要存在于进场车辆。
造成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
(1)运行中车辆存在机械故障或维护检修不到位。
(2)厂区道路不顺畅,路面不平;积雪结冰、存水等。
(3)厂区道路转弯半径不足、路面宽度不够。
(4)驾驶员麻痹大意、违章操作。
(5)人员密集或人行频率较高路段没有或缺少警告标志和声光报警信号。
2.2.12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在操作基准面2.0m及其以上的安装、检修和生产作业称做高处作业。
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原因是:
(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例如作业面没有防护栏杆、作业平台狭窄、安全带、安全绳存在缺陷或不佩带安全带等;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作业中麻痹大意,不遵守劳动纪律,比如上岗前喝酒、吃嗜睡药,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等;
(4)操作人员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例如患有恐高症或其他禁忌症;
(5)高处作业现场缺乏必要的监护。
2.2.13中毒伤害事故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履蹒跚、意识模糊,长时间吸入会令人窒息昏迷,甚至死亡。
其它许多溶剂也均有一定的毒性。
2.2.14乙醇泄露伤害事故
(1)在使用过程中,若管道、阀门或容器发生酒精泄露,酒精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一旦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高温、雷电、静电等能引起燃烧爆炸。
(2)在酒精储存过程中如果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或者储罐及其辅助设施发生故障泄露、运行泄露,或管道长期使用、腐蚀、损伤等原因,出现泄露,不能及时发现,采取措施不当等,酒精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等极易燃烧爆炸。
2.2.15粉尘爆炸伤害事故
公司所有易产生粉尘的操作活动和区域,如配料间、粉碎间、制粒间、混合间、称配间。
1. 粉碎过程
按作用力性质不同,粉碎过程有:挤压、撞击、研磨、劈裂以及弯曲、撕裂等方法,
一般情况下,粉碎研磨损作要同时利用多种作用力。粉碎操作由于机械力的作用会扬起大量粉尘,设备内悬浮的粉尘往往处于爆炸浓度范围之内。且各种力的作用更容易产生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等点火源,导致粉尘爆炸的发生。这类设备如颚式破碎机、滚筒轧碎机、球磨机、胶体磨等,都是具有粉尘爆炸的危险设备。
2. 除尘过程
除尘器的原理通常是利用滤材将气体流中的颗粒阻挡住,除尘前粉尘是处于悬浮状态的,不仅如此,在滤材清灰时通常采用脉冲反吹风方式,此时,粘附在滤材上的粉尘又再次处于悬浮状态,若恰好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也将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3. 清扫、吹扫过程
生产过程中粉尘难免要从设备中逸出,这些粉尘堆积在厂房及设备表面,若不及时清除,在达到一定浓度并且飞扬起来之后,很容易造成爆炸事故,并且在清扫过程中,也极易粉尘飞扬,形成悬浮爆炸条件。
2.2.16高温中暑伤害事故
高温中暑是在气温高、湿度大的环境中,从事重体力劳动,发生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症候群。病情与个体健康状况和适应能力有关。
2.2.17灼烫伤害事故
适用于公司所有易发生灼伤、烫伤的操作活动。
(1)热力汽水管道,由于管道、阀门因腐蚀等造成爆管泄漏或因材质不满足要求,安全余度不大而运行中引起高温蒸汽或热水泄漏,造成作业人员灼烫。
(2)热力站换热设备、热水或蒸汽输送管道等发生爆裂,可能造成灼烫事故。
(3)危险化学品飞溅到操作人员身上造成的灼烫。
2.2.18职业病危害(粉尘、噪声)伤害事故
(1)机械高速运转、搅拌、粉碎产生的噪声和粉尘。
(2)焊工维修班电焊作业。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个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 | |||
应急抢险组 ﹙义务消防队﹚ | 应急疏散警戒组 | 应急后勤保障组 (含救护工作) | 应急通讯联络组 |
3.2组织机构职责
3.2.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a.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b.指挥各组现场排险工作。
c.组建应急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d.负责向到达事故现场的公安、消防、本地区街道汇报灾情,并移交
现场指挥权。
3.2.2应急抢险组(义务消防队)主要职责
a. 现场抢险、抢救受伤人员。
b. 清理爆炸危险源,控制险情蔓延。
c. 随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抢险、抢救进展情况。
3.2.3应急疏散警戒组主要职责
a.保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
b.拉好警戒带,做好警戒和保卫工作。
c.控制现场秩序,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d.疏导现场人员按序从安全出口疏散至安全区域。
e.核实疏散人员是否疏散至安全区域。
f.随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疏散进展情况。
3.2.4应急后勤保障组(含救护工作)主要职责:
a.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的包扎和处理,联系救护车并护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b.负责抢险救灾人员食品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c.落实抢险救灾装置、设备抢修、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
d.随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后勤保障及救护情况。
e.记录事故信息相关内容,并上报地区及有关部门主管领导。
3.2.5应急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a.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负责通知各应急组前往现场救援。
b.在抢救过程中,联络、搜集各组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如实报告情况。
c.在抢救过程中,负责传达领导小组组长的最新命令。
d.保证信息畅通。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事故预警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确认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及事故征兆汇总后,在公司范围内发布,预防事故发生。
(1)预警等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表4-1
表4-1 预警分级描述
预警级别 | 预警颜色 | 预警描述 |
Ⅰ级 | 红色 | 特别严重级预警级别,事态正在迅速蔓延 |
Ⅱ级 | 橙色 | 严重级预警级别,事态正在扩大 |
Ⅲ级 | 黄色 | 较重级预警级别,事态有扩大趋势 |
Ⅳ级 | 蓝色 | 一般级预警级别,事态有扩大趋势 |
(2)预警信息来源
a.属地政府、上级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涉及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比如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等;
b.公司监测、监控和信息采集系统获取或目击者、知情者的报告或上报的事故的预警信息。
(3)预警信息内容
a.预警级别;
b.涉及生产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及程度;
c.预警范围: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及相关部门;
d.建议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e.发布部门。
(4)预警方式
根据生产安全事件的特点,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预警方式:
a.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通知相关部门、岗位、员工;
b.通过覆盖公司内的应急广播通知公司内所有员工;
c.人工大声呼喊、鸣笛等方式使公司内人员警觉(特事特办)。
(5)预警发布、取消程序
a.应急领导小组收到事故信息、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确认,提出发布预警等级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向公司应急组织相关部门和员工发布预警信息。
b.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预警信息每小时发布一次,紧急情况下,可随时修改并发布预警等级。
c.当事故已被有效处置,确认已无危险,无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可能,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取消预警信息指令。
4.2信息报告
4.2.1信息报告与通知
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当班值班人员)及电话:010-52819597。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4.2.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街道(地区)办事处。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括;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公司的应急处置能力,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分四级响应:
5.1.1 Ⅰ级响应:政府部门已发布/将发布或应急领导小组已发布Ⅰ级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Ⅰ级响应。
5.1.2 Ⅱ级响应:政府部门已发布/将发布或应急领导小组已发布
Ⅱ级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Ⅱ级响应。
5.1.3 Ⅲ级响应:政府部门已发布/将发布或应急领导小组已发布
Ⅲ级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Ⅲ级响应。
5.1.4 Ⅳ级响应:政府部门已发布/将发布或应急领导小组已发布
Ⅳ级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Ⅳ级响应。
5.2响应程序
5.2.1 Ⅳ级响应:公司已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2 Ⅲ级响应:公司已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 Ⅱ级响应:公司已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4 Ⅰ级响应:公司已发布Ⅰ级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单位应急能力时,扩大应急,请求当地政府增援。基本响应程序如图5-2所示。
5.3应急处置措施
5.3.1应急处置程序
详见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5.3.2处置原则和要求
a. 公司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b. 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部门接到现场应急指挥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c. 现场指挥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d. 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e. 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充分考录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f. 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或999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4应急解除
5.4.1应急结束条件:
(1)当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
(2)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
(3)环境有害因素等到有效监测和处置得当。
(4)现场应急指挥部和专家评估认定现场应急工作已结束。
5.4.2应急结束程序
应急结束程序执行“谁启动谁关闭”原则,应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应急结束命令。
6.信息公开
6.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事故情况、事故损失以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事故信息甚至谣言的部门或个人,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力。当地方政府接管事故应急工作后,事故信息公开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公司做好信息公开的配合工作。
6.2 信息公开内容框架
6.2.1 事故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6.2.2 相关领导的指示;
6.2.3 应急工作成效;
6.2.4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6.2.5 需要澄清的问题;
6.2.6 其他必要的信息。
7.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由公司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的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结报告及应急过程中的报告、记录、指令等文件以及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均要在公司安全保卫室存档备案。
7.2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处理和对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并立即进行经营秩序的恢复,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民事赔偿和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为保障信息通畅,要求各级应急响应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能够及时沟通信息。发生较大事故,无法控制时,应请求外部支援,要求员工熟知常用的救援电话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电话。
8.1.1应急指挥电话
(1)本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
(2)相关部门负责人电话:见附件。
8.1.2 报警与救援电话
(1)外部电话: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交通事故电话:122 急救中心电话:120
(2)北京市范围内监管及救援电话
北京市安监局电话:65023616
北京市政府便民热线:12345
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
海淀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8.2 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抢险、疏散警戒、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小组工作。各应急小组由相关部门组成,安全保卫室负责监督,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3.1 消防灭火器材存放在公司各响应区域,消防、安防装备数量及位置见预案附表。
8.4其他保障
8.4.1 经费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每年固定的财务预算作为应对紧急情况的固定费用储备,逐年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用于以下费用支出:
(1)完善、改造及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应急知识培训支出;
(4)配备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5)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8.4.2 技术保障:每年定期年检和更换不合格灭火器;每年由专业人员对公司烟感、温感等技防设施进行检测并更换不合格的技防设施;电、气、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8.4.3 医疗保障:公司所在地就近医院及所在位置:
9.应急预案管理
9.1应急预案培训
9.1.1全公司人员均需参与公司内应急基本知识培训。其内容包括:
(1)危险源特性辩识;(2)事故报警;(3)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包括紧急避险路线的掌握;(4)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如灭火器)的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5)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生产用电常识、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6)现场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9.2应急预案演练
9.2.1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次演练应制定演练方案,提高员工对初起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及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抢救等方面的能力。
9.2.2 演练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演练时间及参加人员;演练项目部位;模拟形式及目的;演练现场的拍照;演练效果总结和评价。
9.2.3 进行演练前,可在演练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演练的标志牌,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对参加人员提出安全注意事项,防止造成人员伤害。演练结束后,应恢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状态。
9.3应急预案修订
9.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①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③ 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 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 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⑦ 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3.2重新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备案。
9.4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经法人审阅批准实施,依据相关法规,将应急预案及时报属地安全生监督管理管局备案。
9.5应急预案实施
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