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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9日

  这里所指的“事故”,是企业的生产事故,即指人们在生产活动的时间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体、损坏财物、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意外事件。事故致因理论告诉我们,事故发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任何事故都有一个孕育、发生、发展、结束的过程,这个过程表明只要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就能保证生产系统处于安全状态;而另一方面是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与实施下,可有效地得到控制或扑灭,其效果有的可达到100%,使损失趋近于零。要预防事故的发生,就要探寻事故的致因,归纳起来有两个大类、四个方面的原因,即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个大类,表现为:直接原因之一,——人的不安全行为(Man);直接原因之二——机器的不安全状态(Machinery);直接原因之三——环境的不安全条件(Medium);间接原因——管理方面的缺陷(Management),以上四个原因通常称为“4M”问题或者“4M”因素。如果我们将上列四个方面的问题(因素)再深入分析,事故有其“因果性”、“潜伏性”、“偶然性”和“突发性”四大特性。所谓“因果性”是指事故发生都有其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促使事故发生;所谓“潜伏性”是指事故发生前一般都没有明显特征,而是处于孕育和潜伏阶段;所谓“偶然性”是指事故是随机事件,它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在某种机遇条件下发生的事件;所谓“突发性”是指事故的发生很突然,发生前基本没有明显征兆,一旦发生,迅速蔓延。有了对事故的认识,掌握了事故发生规律,了解了事故发生机理,就为采取预防措施及手段奠定了基础。

  尽管重大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不能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而应当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事故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包括了“预防”等四个阶段(其余为准备、响应、恢复阶段)。因此事故应急预案首先应立足于事故预防,它是企业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之源,故应花大力气抓好此项工作。这里所说的“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的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工厂选址进行安全规划,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沟墙以及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等等。企业应认识到从长远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的损失的关键,故应急救援预案也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理念,凡事预则主,不预则废,企业的安全生产亦如此。

  预防事故发生是有其基本原理的,即是对管理因素进行控制,避免由管理不善而引起的事故隐患出现;针对已存在的或潜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以及不安全行为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法制手段,以控制事故隐患;对已形成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理,从而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事故发生的最基本原因,企业应遵循全面治理的原则,即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对人的不安全行为(Man)、机器的不安全状态(Machiery),环境的不安全条件(Medium),管理的不安全因素(Management)进行治理和消除,从而达到对事故原因多方位控制的目的。为此,企业必须采取事故预防的“三E”对策,即采取技术(Engineering)、教育(Education)、管理(Enforcement)等对策措施,全面发挥这三大支柱预防事故的作用,实行全过程的控制,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治理,才能有效地实现预防事故的目的。

  三、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作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物资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做出的详细安排,是及时、有序和有效地开展对事故应急救援的行动指南。

  二是在事故发生后在实施应急救援中起着重要作用。由于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利于培训与演习的开展;预案还有利于做出对事故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预案也成为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尤其对那些事先很难预料的突发事故,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也成为编制特定危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基础;预案也能在超过企业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及时与上级和社会应急部门协调,得到支援;预案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预案本身具有“六性”,即任何人在事故发生时都必须执行,并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强制性”;具体到事故发生时可能出现大的或细枝末节的各种危害的“针对性”;简单明了,语言精炼,图表清晰的“简洁性”;职责清楚,任务明确,信息灵敏、数据准确的“可操作性”;各种方法,办法进行程序化的“程序性”;有条不紊,顺序明确,分工明细,协作配合及与外部“接口”(依靠上级与社会应急部门支援的步骤,方法)的“系统性”,故在事故发生时使之能得到及时扑救或控制。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坚持两条“原则”,即自动生效原则——事故发生,应自行启动,勿需任何部门、任何人批准;动态调整原则——企业对预案要进行演练,或在实施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整,使之更加完善、有效。

  综上所述,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企业职工与周边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应当及时地、科学地、完整地针对企业实际制定自己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至于如何制定预案?它制定的程序,应当考虑的各种因素,层次和基本结构,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尤其是其中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应急保障中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保障等工作的纳入,以及预案的演练等还有更为具体的要求,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述及。只要企业认真对待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已有可资借鉴,参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资料,本文就不再一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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