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对公路平面交叉安全从路权分配、设置位置、设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围绕贯彻路权分配思想、合理确定平面交叉位置和数量、明确平面交叉的控制方式、深化平面交叉方案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议。
关键词:公路平面交叉,现状, 问题, 建议
1. 引言
公路平面交叉是路网中公路与公路、铁路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的交叉点,作为交通流阻滞和冲突的集中点,也成为交通事故集中之处。据国外有关资料显示,2001年全世界共发生约300万起与交叉口有关的交通事故,大约为所有道路事故的44%,约8500人在交叉口因为交通事故丧生,占所有道路事故死亡率的23%。
2. 公路平面交叉存在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快速发展,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2.1 “路权分配”意识尚未完全确立
路权分配是指对交通“冲突点”的交通流给予正确的交通通行权力的分配,使一个方向交通流能够与其他方向交通流安全分离,并且具有通过冲突点的优先权力,使原本无序的交通流相对有序。相对而言,信号灯控制平面交叉对路权分配较为清晰,便于执行;交通标志控制平面交叉与环形交叉的路权通过标志标线分配,可以向交通参与者准确、清晰地表达道路通行权力的分配方式,如先行、让行、限速等;而无控制平面交叉的路权分配则更多依靠长期形成的交通习惯和交通参与者自身意识。长期以来,路权分配的重视和研究程度还不够,尤其在公路混合交通情况较多时,合理分清不同车型、干支线路的通行权,避免混乱与相互干扰,对提高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十分重要。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社会总体交通法制意识还不强,交通标志标线的作用往往得不到有效发挥,各类交通流在平面交叉不能按照规定的指令行驶,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2.2 平面交叉设置位置和间距不够合理
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都对公路平面交叉的最小间距做出规定,如一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一般不小于2000米,最小不小于1000米,作为集散公路,不小于500米;二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和集散公路不小于500和300米。但是,这种规定对道路功能等级的划分比较模糊,在实践操作中,也较难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道路状况差异很大的全国。
2.3 平面交叉区域设计处理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公路平面交叉区域的处理还不够完善,存在交叉面积过大,车道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处于平面交叉中的交通流与处于路段中相比,通行环境更为复杂,即使完全按照通行规则行驶,也不可避免存在若干冲突点。如平交面积过大,进入平面交叉车辆、行人的增加将进一步加重各类交通流的冲突,将冲突危险扩大化;另一方面,面积过大容易造成标志或信号灯识认距离增加,驾驶员较难迅速看清指示信息,影响驾驶心理,容易导致其盲目加速通过或犹豫不绝,不利行车安全。
在平面交叉区域车道设置方面,有些交叉口在设计时未将非均匀的交通流科学分离,尤其在左右转车流量较大的平交路口未设置左右转专用车道,或考虑利用较宽的中分带设置掉头车道,容易引起交叉口前各类车流交织,影响行车安全。有些平面交叉尽管考虑了左右转车道,但因交叉口两侧直行车道数不一致,如一侧为一股直行车道、一股左转车道和一股右转车道,而另一侧为三股直行车道,也容易引起车辆在平交区域内的变道、交织。此外,有的交叉口标线轨迹过于生硬,没有拟合机动车实际运行轨迹,容易出现车辆行驶不顺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