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现状
我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自1952年创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以来,一直向制度化、体系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1979年,原劳动部发布《关于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室的意见》,全国大 中型企业先后建立了3000多个劳动保护教育室。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建立了82个地(市 )级以 上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煤炭行业建立了38所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民 航、铁路、交通、建筑等行业在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全 国有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机构42个,非煤安全生产培训中心12个。
2001年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察局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加强了安全资格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1)煤矿安全监察员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截至2002年2月,举办了9期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班,共培训煤矿安全监察员2328人,使所有煤矿安全监察员已持证上岗。2001年,以安全科学研究中心为依托,共举办了5期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共培训200余人。
(2)煤矿矿长资格的培训。在通过主抓黑龙江省各类煤矿矿长培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全国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工作。截至2001年底,全国煤矿经过培训并取得矿长资格证 的共24289人,占矿长总数的75%。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国家经贸委13号令的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基本教材建设、考核标准制定、操作证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目前,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共335万人,占总数的79%。已换操作证人数126万人,占总数的30%。 (4)重新修订了教学大纲与培训教材,编写了煤矿安全培训系列教材,同时还审定和出版了一批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教材和制订了考试考核题库。
二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从我国发生的事故看,绝大多数是违章造成。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地方领导,没有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企业或部门发展计划,缺乏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不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片面追 求经济效益,无视有关安全法规的规定,在未对作业人
员进行足够的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的情况下,就安排其从事生产操作;三是国民安全文化素质相对比较落后,大多数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严重不足,加之安全和技术培训不到位,致使事故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的变化,我国现有安全生产培训法规已暴露出了不少缺陷和问题:立法迟缓,导致一些急需的法规空缺,而一些已颁布的法规又重复和交叉,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习惯于采用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安全生产培训标准不健全。
(3)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条件的复杂化、生产集约化对人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目前的安全技术培训方式、内容、形式、手段、计划和评估等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生产现场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需要得到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安全培训内容,但目前的安全生产培训不能满足这一要求。
(4)安全生产培训覆盖面不足。对众多中小企业,本身没有培训能力,又缺乏对其的有效制约,安全培训投入很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十分薄弱,甚至有名无实,流于形式,相当数量职工未经任何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构成生产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
(5)安全培训投入严重不足。近年来,由于不少国有企业陷入困境无力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投入,而非公有制企业又不愿意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进行投入,从而使不少企业大量雇用的农民工得不到基本的安全培训,于是导致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严重偏低。
三 搞好安全培训的对策建议
在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培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与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保障机制,采取“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严格考核”的管理模式,优化一切可供利用的培训资源,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对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师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1)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法规、标准,依法严格进行安全培训。要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必须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和规定,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教师资格标准、安全监察员 培训考核标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安全生产
培训信息管理办法等。必须运用法律、法规、标准和行政手段,强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其各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安全培训并经 考核获得资格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来担任。否则,一经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人员查获,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增强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培训的认识。当前安全状况不稳定,事故频繁,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呈上升趋势,这与我国长期以来安全培训观念落后有关。要改变这种被动状况,必须建立全新的培训观念。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培训中所应当承担的职责,使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科学、认真组织、指导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培训业务,并促使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保证经费投入。
(3)安全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现代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是在传统安全知识教育基础上的一种扩充和完善,必须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不同,其内容的层次应有所不同。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否则,不仅起不到培训应有的效果,还有可能性使受培训者产生逆反心理。
(4)安全培训手段必须灵活。为了达到安全生产培训的预期目标,必须采用灵活的教育手段。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电脑的普及运用,安全教育手段将会更加多样。既可以采用集中培训形式,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设的安全生产培训网络方式来学习。而生产一线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更多的应采用实物、音像、讲解、现场参观、事故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形象和直观的教育方法,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部门组织集中培训,统一考核,发放上岗证。同时,国家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培训网络来随时发布最新安全信息、提供最新安全技术,实现动态化安全生产培训,从而达到随时、随地都能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理想化目标和效果。
(5)要强化安全培训效果的评价。应充分体现现代安全生产培训理念,利用先进灵活的培训手段,将安全培训的有关内容,贯彻到全体从业人员心中,这才是安全生产培训的真正目的。因此,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就成为评价安全培训效果的客观要求。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认证资格、培训经费、安全技术及装备的投入,以及事故伤亡情况等方面的考核指标;要强化安全监管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实现减少和消除事故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