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作者:李杞容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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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途径3.1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问题的处理在于是否能够“对症下药”。隐患,本身就是一种潜藏着的因素,它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影响到个人或他人又或财物的安全。因此,只有通过一些适用的方法、技术手段、科学原理等进行分析把它充分的识别出来,加以评价,对人或物的影响是否控制在可接受风险的范围内,才能更好的了解其危险特性,制定出有效的风险按制措施,正如行军打仗一样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然而,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和控制就是一种很好的方法。
危险源辨识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重大工业事故的不断发生,预防和控制重大工业事故已成为各国经济和技术发展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1993年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建议书。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制订并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的国家政策,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发生。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宏观控制决策方面研究,将之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具体方法:
(一)落实员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危险源的辨识是识别其性质的过程,生产过程中危害不仅存在而且形式多样,很多危险源不是很容易就被人们发现,而是要采取一些特定的方法才能对其进行识别。因此,危险源辨识是一个存在专业分工的问题,涉及的知识面和经验都比较广。所以,需要对识别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作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种方法,将会更加有利的开展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2)对于有能力的企业(部门)可自行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对于没有相关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主任的企业(部门)可委托相应的安全评价公司进行相应的工作,对企业识别出来的危险源汇编成《危险源清单和风险评价控制表》分解到各部门、岗位,然后进行相应排查知识培训普及,最后要求各部门岗位的班组长(安全员)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对照所在岗位的危险源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危险消灭在萌芽阶段,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得到落实。
3.2隐患排查治理途径
4、结束语
随着企业的发展新的安全隐患将会不断产生,只有通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源的不断辨识、评价、更新,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到企业的最基层单位——班组,而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才能更加及时、有效,安全生产状况才能持续、稳定好转。
参考文献:
[1] 罗云.注册安全工程师手册.北京:化学工业,2004.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上册).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OHSAS1800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