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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14日

  2、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换
  使用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档案发放,发放表上应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有效期等项目,通过领用人确认后签字,方可发放。
  任何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率都可能随时间和重复使用而减少,为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正确的维护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应该建立维护计划。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让所有使用它的工人都知道怎样保存、定期清洗和维护、出了问题应由谁负责。为清洗提供物质支持,例如提供好的冲洗、清洗设施。
  三、日常监督是制度有效运行的保障
  工作场所内存在的危害并非每天都引起死亡、受伤和疾病,这往往会给生产人员一个错觉,认为劳动防护用品是不需要的,因此,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并结合相应的管理手段加强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对于电力生产人员来说,施工中防止触电伤害的安全措施有:接零地保护、绝缘保护、漏电保护等,而当上述保护同时失效时,操作者穿戴的绝缘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就成为保护操作者最后的安全屏障。对于变电站作业场所,根据省公司系统劳动保护和省局工业卫生站的要求,对我局所属500KV站、220KV站配备了特殊的防辐射防护用品,要求工作人员在操作、试验、检修时穿着防电磁辐射的服装,巡视检查时佩带工频电磁场自动预警器。结果我们到变电站检查发现,个别的运行人员嫌麻烦,到现场巡视、操作未按规定使用。他们也许尚未意识道,这种防患于未然的特殊防护对他们健康的积极意义,这和预防突发事件的触电防护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所有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不同的工作场所进行巡视,识别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包括检查是否在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岗位没有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检查人员一定要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纠正错误行为,并写出不安全情况的书面记录。对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应给予鼓励,对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要做到持之以恒。
  监督检查前应做好人员培训、检查计划、检查表等准备工作,明确检查的目的、范围、时间、参加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结果  进行汇总评价,针对各个环节存在的不适合、不完善、不满意、不足等情况,结合单位的资源情况,对每个环节提出改进目标。通过一点一滴的改善,逐步达到理想的状态。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工作环节,是保障生产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要防线和屏障,企业和职工个人只有建立起以人为本的观念,随时保持危机意识,先知先治,才能有效避免各种事故发生,才谈得上安全生产和和谐、有序经营,才谈得上促“三新”(新起点、新要求、新举措),谋发展,再创新辉煌,促进电力生产更大发展。
  参考文件:
  国电安监(2006)618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文;
  川电人资(2005)25号《四川省电力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试行)》文;
  安监(2007)12号《南充电业局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文;
  南电安监〔2007〕12号《关于规范使用安全帽和工装的规定》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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