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食品安全关系到民众的健康,关系到国家的发展,食品安全是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对人体健康现实的或潜在的侵害的一种状态。近几年屡屡不断有食品安全问题的重大事件发生,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已刻不容缓。本文就从商品流通角度分析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有哪些,并结合流通知识提出相关解决办法。
关键词:食品安全 影响因素 解决方法 商品流通
一、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产品声誉和国际形象,关系到国家在对外经济合作中的信誉和形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产业界、政府、学术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新视点。食品安全是涉及到多方面、多环节、多层次和多领域的问题。本文从商品流通的角度,主要是商品流通的4大渠道体系来分析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并且从流通环节提出解决的办法。
商品流通的定义以及四大流通渠道
商品流通是指商品或服务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过程,相对于商业的概念而言,商品流通的概念有了很大延展,将其由过去的行业的概念上升为产业的概念,并成为第三产业的基础产业和主导构成部分,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仓储业等。
商品流通的直接渠道形式,生产者----消费者,间接渠道的具体形式,1.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2.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3.生产者----产地采购批发商----中专批发商----销地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食品安全的定义
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食品安全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步骤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它是从学术角度定义的,而
按照FAO/WHO的最新定义,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及其相关产品不存在对人体健康现实的或潜在的侵害的一种状态,也指为确保此种状态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
食品安全的影响
1) 从生产者的角度分析
农业种植和养殖业的源头污染是食物中毒的“二号杀手”,据介绍中国每年农药生产和使用量居世界第二位。农药、兽药的滥用,导致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造成了对消费者慢性危害或急性中毒,绝大多数死亡是由于使用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甲胺磷、双氟磷、毒鼠强等农药。不少复配农药以商业名称流通,农民误用也会造成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损害人体健康,会有三致: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中国现阶段饲料的不安全,表现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品,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等,导致饲料卫生指标超标。而化肥污染主要表现在过量的氮肥投入引起蔬菜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过高和地下水污染。化肥施用对土壤的污染表现在致使大量的硝酸盐蓄积在作物的叶!茎和根中,这种积累对作物本身无害,但却对人畜产生危害。土壤中重金属的残留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这一切导致从源头上污染的食品成为目前中国人民膳食中的主要食品安全性问题。
从食品加工角度看,会有生物性污染,其中微生物污染包括细菌性污染、病毒和真菌及其毒素的污染;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如利用中草药,转基因食品等新资源,使用化学合成添加剂等新的食品添加剂可能造成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食品油炸、烧烤过程中产生的油脂过氧化物、杂环胺、苯并芘等都是有害物质,其中大部分已被证实有强烈致癌作用。新工艺也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使用食品新型包装材料,大孔树脂吸附纯化,食品辐照等新的食品加工工艺。目前研究人员对这些新工艺在食品加工中的性质和利害还未全面了解和掌握,并且大批未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员涌入食品服务部门和食品加工企业,并缺乏污水处理、安全水源和卫生设施,因此可能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问题。
2) 从批发商的角度分析
这就涉及到商品流通的环节了,分为购进、储存、销售三个阶段,在购进阶段,生产者有可能售卖的是挤压很久的食品,数量上保证了,质量就可能会出现问题,比如过期、发霉、受潮,以至于到了批发者手中的食品是已经加了如双氧水、甲醛等处理产品,以便延长腐败期;批发商在储存阶段仍然会有刚才的问题出现,由于现有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水平落后,监督检测手段较低,缺乏必要、有效的食品储运设施,使得部分原本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污染,并且在受到污染后无法立即发现,最终出现问题食品,这就是食品流通中的二次污染问题。
3) 从零售商的角度分析
除了刚才提到的存货食品安全问外,不适当地延长食品的货架寿命,不良卫生条件难以达到良好卫生操作规范要求,以次充好,将应该处理掉的食品换个包装重新售卖,存货地点不合格,可能会有生物性污染。
4) 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
人口老年化扩大了疾病免疫力低下人群的比例;扩大和大批人群流动使食品安全问题国际化;并且贫困导致农村的基础建设较差,知识落后,不能适当地实施食品良好卫生规范 ;某些消费者忽视对所购买的食品保质期以及烹食前的注意事项。
加强中国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
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食品安全负最主要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近年备受关注也是争议最大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后,由于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人”角色,过度注重经济效益,人们往往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对食品生产企业而言,质量安全是企业的首要责任,食品领域发生的一系列质量安全事件,无不从反面深刻证明了这一点。为社会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应该是企业生产的最低要求和第一要义。企业如果为了追求利润而不顾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把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抛诸脑后,就完全背离了科学发展的要求,无异于自掘其生存的根基,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食品安全法》更是明确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完全契合。
2)实行农田到餐桌整条食物链的食品安全管理
这个就要结合流通领域来把关了,要将物流体系与食品安全体系结合考虑,落实到流通领域的每一个环节。
3)增加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和法律的透明度
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和质量监控体系;完善和建立食品质量的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对风险性分析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研究;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和监控方法;尽快建立食品安全和质量可追溯性制度;制定先进的工艺流程,调制营养卫生的配方;建立良好的技术装备规程;建立,完善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组建由各学科专家和相关各政府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规范食品企业的经营行为,按规定适时通报、公布食品质量监测信息。
4)加快食品安全管理全球化进程
近几年来,国家虽然发布了《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但是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规定都比较粗放,缺乏具体的评判标准,还缺少一个更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本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使食品监控有法可依,《WTO协定与公共卫生》把全球食品贸易与食品安全放到重要位置,所以应与世界各国加强国际合作。
结论
在我国,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消费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消费方式也从过去的“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而人们的食品消费也从传统的“数量型”向现代的“健康型”、“营养型”“绿色型”转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无疑比过去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法》已经出台,有利于壮大食品生产销售行业,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社会责任,唤起他们的社会良知,有利于大中型食品生产销售企业提高企业声誉和品牌信誉,有利于增强人民大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但是政府和国家还需要做更多的努力,在商品流通中让其法律效力更加明显,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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