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提高评价人员素质,增强责任心,严把质量关
安全评价是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性工作。由于这项工作不但具有较复杂的技术性,而且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用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面、仔细、深入地开展和完成评价任务。评价人员、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员等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认真作好每一份安全评价报告。
3.2 认真学习各个安全评价导则、严格执行“导则”的规定
安全评价导则是针对某种评价活动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对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众多的细节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有利于安全评价报告的规范化,保证安全评价的质量。报告的规范化并不等于说报告应成为八股文,其中很多内容需要评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对被评价对象进行危险性分析,据实得出自己的结论。总的说来,格式要固定,内容要各异。相似的企业用替换“企业名称”的方法出报告,肯定不是编制评价导则的初衷。
3.3 系统学习安全知识,尽快提高评价人员业务知识能力
安全评价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例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压力管道、储罐、反应器众多,工艺流程复杂,要想全面地找出其危险源并对其危险性作出评价,高质量地完成评价工作,化工专业知识及安全专业知识都必不可少,对评价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但是,在目前的评价机构中,很多人员并不具有安全专业背景或化工专业背景,人员素质莨莠不齐。评价人员素质问题直接影响了评价质量,并反映在安全评价报告的水平上。
某行业的专业知识不能全部代替相关的安全知识,由于被评价对象五花八门,情况各不相同,涉及到的专业知识非常广泛,每个人都很难做到精通,甚至很大一部分也不熟悉,因此努力学习新知识,聘请专家是做好安全评价的基础。
3.4建立相对稳定的评价队伍
责任心是做好安全评价的基础。一个机构如果绝大部分评价人员是临时聘请的或挂名的,则挣钱必然成为核心,责任感难以增强。评价人员相对稳定有利于彼此熟悉,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互相检查,共同提高,这样才能迅速提高整体的水平,利于在以后增强竞争能力,不被淘汰。
4需要商洽的几个问题
4.1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评价中涉及的安全管理管理问题
在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中,职工数不超过五六个的占相当比例。这类门店原本是个体户,由于
安全生产法明令禁止个体户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就注册成公司以获得法律许可。但是,这些小门店变为公司后其员工及管理方式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公司法人及员工安全素质不高,管理方法原始。虽然,各级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针对这些单位开展了
安全培训工作,但效果并不是很好。员工素质及管理水平不高,难以按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许多小型企业基本没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评价时由中介机构代为起草,企业盖章确认,这是否被允许,导则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4.2对于具有简单工艺设备的经营单位的评价问题
这些单位与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不同,具有简单工艺设备,相对而言其危险性远远大于一般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具有简单工艺设备的经营单位,完全采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是不合适的。比如,在进行气体分装站安全现状评价时,有的评价机构即是采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中的检查表进行的评价,除此之外并未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应该说该单位的存在主要危险因素是在气体贮存、压力储罐、分装等过程中。不对这些过程进行评价是不恰当的。
5结束语
经过近两年的评价实践,所有进行安全评价的同行们,在业务水上都有很大的提高,我们也见到了很多很值得称道的报告。本文中提出的问题只是个人见解,希望与大家进行业务交流,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 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评价(修订版).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4.21~221前言
对于高危行业,安全评价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必须做的工作,这是一项国家正在建立并逐步完善,旨在从根本上控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
安全生产的一个有效的制度,政策、法规、标准是安全评价的依据,政策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灵魂,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针对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笔者曾多次参加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一些带有普遍现象的值得注意的问题,总结出来,供各位同行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提出不同意见共同商榷。
2目前安全评价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2.1 形式错误
2.1.1格式套用不准确
封面,盖章,签字,著录项在各有关安全评价导则中都有很明确的规定,且各导则有着不同的要求(在报告引用时,的确不便,该问题不在此文讨论),笔者认为应该严格按照不同导则的要求完成规定项目,评价机构不能自己另创一套。如在某些机构的报告中不管是安全预评价,还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还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其封面,盖章,签字,著录项等一律按《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规定格式,这样做显然不符合其他评价导则的规定。
2.1.2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不按导则规定的“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编制报告,或报告的内容顺序不正确
在各导则中对于报告的内容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其顺序是科学合理的,便于编制与审核,也不易遗漏某些项目,但是有些报告不按规定顺序编排,前后顺序颠倒。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中,常有将“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后果”写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之前。报告是写给别人看的,所以要按照统一的内容顺序撰写,这样其他人,尤其是安监部门和被评价单位,很容易了解报告的主要内容。
2.1.3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常有打印、排版和装订错误
安全评价报告打印、排版和装订错误,表面看来不是什么大问题,可能也不会影响到评价的结果,但仔细分析,这些错误的出现,从某些方面说明有的评价人员、评价机构审核人员和机构负责人,对于安全评价工作态度不认真。在某些报告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有:页码前后颠倒,标题编号错误,字号大小不正确,错字别字较多,单位(外文)符号不规范,表格错位等。看到出现这些错误的报告,给人的印象就是以不严肃的态度对待严肃的工作。
2.2 内容错误
2.2.1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对于引用标准没有认真学习和深入理解,片面理解有关条款
安全评价是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性工作。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1]。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必须深入理解引用标准有关条款的真正含义,否则,将会导致错误结果。如在加油站评价报告中“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等涉及“爆炸危险区域”有关规定,某些报告错误认为“爆炸危险区域”即加油站内所有房屋。导致评价结论错误。深刻理解相关标准条款的含义,是评价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的基础工作,否则会导致笑话或判断失误。
2.2.2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不能结合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标准条文,甚至对安全法规、标准引用不足
在目前的评价机构中,很多人员并不具有安全专业背景或化工专业背景,人员素质莨莠不齐。评价人员素质问题直接影响了评价质量,并反映在安全评价报告的水平上,例如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不能结合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标准条文,甚至对安全法规、标准引用不足。如在对氯乙烯储罐、天然气球罐、氧气球罐作评价时没使用GBl2337-1998《钢制球形储罐》;在对储罐区作评价时没使用GBl768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