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性评价的现状
经过对安全性评价的积极实施和推广,我国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并使安全管理实现了,由事后控制向事前和过程管理的转变。
但长期以来,对一个企业的安全分析和评价,一般都是按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对已经发生过的事故和障碍进行分析、统计,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以及统计事故次数,由此来吸取经验教训。而对没有构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往往是研究分析的不多,即着眼于己经发生了的事故,并且通常是按照一个企业的事故次数的多少、事故率的高低、有没有发生过重大恶性事故、创造过几个百日安全无事故周期、连续安全生产记录有多少,来评价一个企业安全生产的业绩。
经验证明这种评价虽然是很有必要的,但却不够完整,层次不高。而从生产活动和事故发生的规律来看,任何事故有其必然的一面,也有其偶然的一面。一个企业如果经常发生事故,可说明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然而,一个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单位,也可能偶然会在某一段时间内不发生事故;相反,一个公认的安全管理比较好的单位,则可能在某一段时间内由于一些偶然的因素,接二连三地发生事故,甚至造成人身伤害或发生严重的设备损坏。
目前的安全性评价在具体应用和操作过程中,存在认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管理不动态、过程不闭环、定量评价少等诸多方面问题,安全性评价工作本身亟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
(1)安全性评价仍然局限于单一方法的使用上,没有建立和形成覆盖电力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体系。
(2)安全性评价仍然限于静态管理,没有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上一轮评价的信息没有反馈到下一轮,没能实现评价工作的持续改进。
(3)安全性评价没有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少数人员甚至对立起来,没有真正认识安全性评价的内在目的。
(4)安全性评价没有融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没有深入基层,没有转化成企业员工日常工作中的自觉行动。
(5)安全性评价没有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认为只是专家或少数领导的事,生产一线人员不清楚评价目的、不理解评价标准、不掌握评价操作要点。
(6)安全性评价的成果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没能用来指导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
(7)少数单位重视不够,没有开展安全性评价的宣传和动员,实施专家评价过程中存在基层单位不配合的问题。
(8)少数单位领导认识有偏差,喜欢文过饰非,对专家评价打分不满意,没有认清安全性评价,对企业发展具有潜在的商业价值,对于评价结果企业之间存在攀比心理。
(9)专家评价由于受知识深度、专业结构、人员搭配、辨识能力等各方面的条件限制,不一定能形成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10)专家评价虽然得到了绝大多数企业的认同,但由于部分专家年龄结构老化,脱离科研岗位及生产现场时间较长,知识更新速度跟不上,极少数专家因身体或其他原因,给评价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降低了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整体质量,由于评价工作没有及时准确找到企业工作的切入点,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安全性评价工作,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指导意义,导致了一些企业对安全性评价工作不以为然,存在草率应付走过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