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规定,明确由 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甲方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本项目由 同志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
4、按照施工管理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5、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8、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9、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偶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2、乙方必须严格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3、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防止随意拆除和挪动。
1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15、乙方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审核批准。
16、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17、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18、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19、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0、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法律责任和考核办法
1、法律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考核办法按甲方《施工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2009年度目标考核细则》执行。
七、其 他
1、在施工中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证书》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工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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