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乙方的义务
3.4.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4.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通告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规定报告事故。
3.4.4应配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
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及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不允许无资质及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4.9乙方有义务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向甲方做出必要的承诺。
3.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4.事故调查
在维护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维护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后上报。
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5.8 为加强乙方的安全环保管理,防止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保证人生安全。根据乙方此次施工费用在30万元以内,施工人员在20人以下的情况,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3000元。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维护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维护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维护合同保持一致。如果维护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本合同与维护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维护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维护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12.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与维护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维护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合同专用章):**********************安消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