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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9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结束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7、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司机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开挖区域进行确认以免损坏地下管线、电缆等物,如有损坏由司机负责。
9、下班后,司机应将机械应停放在平稳的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机械,如发现丢失损坏甲方不负责任。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区域,不得到处走动,偷盗施工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并清除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乙方人员应遵守湖南省治安处罚条例,禁止赌博、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清除施工现场。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加盖双方公司印章;与项目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
1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地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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