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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17日
委托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工程内容:
施工地点:
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为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文件指示精神和施工安全相关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就安庆夜月楼宾馆装修改建项目施工安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建立每周㈡项目例会制度,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及时通报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
②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 及时向甲方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3.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事故及后果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知识,熟悉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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