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攀钢高品质富钛料中试线
工程范围:浸出工序
(甲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安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双方共同的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国家前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等。
2、认真遵守执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攀枝花市有关安全环保的各项规定。
3、认真遵守执行攀钢(集团)公司和新钢钒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的各项规定。
4、涉及外委施工项目,对甲乙双方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均有影响的,由项目主体(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安全交底, 协议中应载明有关安全环保内容,受影响单位参与确认。
5、协议工期时间内,除公司有明确规定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环保工作甲乙双方实行双重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环保整改意见必须立即整改。
6、若涉及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安全环保协议以外的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二、甲方职责
1、传达甲方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甲方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文件资料。
2、督促乙方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进场安全、环保教育。
3、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制止和处罚违章行为,督促隐患整改。
4、协助乙方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保护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政策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攀冶公司分包及零星劳务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服从甲方、监理公司及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遵守甲方现场安全施工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3、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教育职工熟悉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在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必须认真开展好班组安全活动、周安全活动、“KYT”活动,同时布置防止环境污染,确保职业健康的具体举措,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生产。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6、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准随意拆除安全环保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否则,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