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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02日

一、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 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生产技术,安全作业方面的指导。
3.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水、电等生活条件。
4. 对甲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环境,有权拒绝作业。
5. 对甲方不合理的生产组织安排,有权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
二、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对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权禁止使用。
3、有权对乙方自带工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具、设备有权禁止使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预押安全生产保证金_____________万元,目的是杜绝“三违”的发生,该保证金的违章处罚剩余部分在停止合同后归还给乙方。
5、对乙方严重违章行为,不服从管理等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甚至解除合同清除出矿。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限令整改,并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双方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法规制度,乙方人员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2、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甲方停产停业整顿、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作业人员造成伤亡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和周边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执行。
五、本协议与承包合同一起并用,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各条款由甲方安全部负责解释。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邓家冲采石场

代表签字:
2013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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