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经双方协商无效,出租方有权在无需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终止承租方的吊篮使用,由回吊篮,并有权从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丢失损坏赔偿金。
2、承租方责任、权利
(1)承租方所租设备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限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地使用,不经出租方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移到别的工地进行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训要求及使用说明书中规定进行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设备出现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承租方应立即停止设备使用,并通知出租方,直到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3)承租方必须指定明确的责任人及安全人员,负责吊篮的壮年及正常使用、安全检查、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的佩带,并负责出租方的发货清单、验收合格证、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4)吊蓝运至现场后,承租方负责卸车、搬运和保管,并尽快组织工人安装,如因承租方组织不力安装迟缓,影响使用,责任自负。
(5)承租方在退租前应提前十天通知出租方,并在报停日将吊篮拆卸至租赁处,经出租方管理员验收后承租方方可取回收货清单,租用结束。如当日不送,视为继续使用,租金照付。
(6)承租方在发生设备事故工作时,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7)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吊篮操作规程,由于违章操作及操作不当造成的吊篮停用,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8)承租方负责保管好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详见厂家清单)。
(9)承租方应经常检查、保养、维护设备,归还时保证吊篮正常使用,各部位构件完好无损,蓝体整洁。
3、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如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件:安全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设备使用地:
经办人: 电话:
工地负责人:
经办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