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悬空作业时(应防止身体重心失稳,必须系好安全带)。
35、建筑施工中的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36、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注意:(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混放。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37、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38、(安全标志)的作用是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周围环境,避免伤害。
39、搭设防护架空线路和带电设备的架子(不能)使用钢管材料。
40、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变形损坏时(不可以)继续使用。
41、在作业现场休息时,(不可以)吸烟。
42、作业人员酒后(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
43、电焊机二次线的要求:(使用专用焊把线,双线到位,焊把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严禁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等金属物代替导线使用)。
44、喷灯的气筒出现故障时,应先(熄灭)喷灯后再进行修理。
45、漏电保护器主要作用是:(当用电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故障,能够自动切断电源,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46、作为一名建筑工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尊章守纪,如何结合自己的工种,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主要事项:
1、工作时间以外的个人生活不在本范围内(工作时间外在施工场地内仍需遵从以上条例及公司制度)。
2、如须请假(除急事情外提前15天申请)得到工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违反以上条例及工作范围外的个人事项由本人负责,与所在单位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
4、关于施工现场工程负责人没尽到相应管理责任及违章指挥,影响施工环节及进度,工地负责人及现场工人(必须)向单位直接负责人汇报事实情况、待问题解决后进入下一个施工环节。
奖励与罚款制度:
1、违反以上工作生活及工作进展制度罚款100-300元。
2、违反工作工序、违反工作规章制度、违反正当指挥指挥不听从人员罚款300元。
3、违反以上46项安全教育告知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对于发现违反以上条列的告知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事实相符后实施奖励)
5、工地现场负责人没有尽到告知及停止当事人的违章作业负相应的以上责任。
注:工人对违章指挥及不符合以上安全施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工人对以上事项不服从人员使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工地负责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工人接受人签字:
2013年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