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不得招聘“三无人员”,工人进场应持有身份证、务工证、就业证、计生证(婚育证)。
4、乙方应搞好班组之间、各工种之间的团结、和睦相处,不得发生斗殴、打群架、酗酒、宿娼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均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6、本工程必须由乙方在施工现场直接管理和指挥现场施工生产,如果乙方未在施工现场直接管理和指挥现场施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场、撤场。乙方必须与施工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否则产生工资纠纷和政府执法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负,经甲方要求乙方不予解决的,甲方有权直接代乙方发放工资并将该项费用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7、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并出示有关证件,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及态度不好的劳工进入现场或住宿区。
8、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不得解除,乙方未完工而终止本协议的除未结算的工程款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乙方应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产品保护工作,如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已完工产品损坏或对其它专业产品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
第八条:材料管理
1、乙方自行采购全部施工用材料、机械工具以及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所有材料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
2、本合同防水材料为“ 东方雨虹 ”牌。
3、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与规格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要求与规定。
4、材料进场时应附有材料合格证与出场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由甲方、监
理和乙方共同抽检材料样品,送往甲方指定检测检验厂家做材料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凡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施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2-3倍材料价格的质量违约金。
5、材料堆放要符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
6、材料卸货和材料的场内二次搬运(包括各地块运转)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搬卸乙方所使用的材料。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协助配合办理相关证件。(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2、甲方负责提供与乙方施工有关的各种资料,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操作规程要求,验收标准要求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只承担合同条款约定的义务。
4、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现场纪律、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安排,甲方有权处以扣款。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电梯,并负责协助乙方落实施工电源及水源,由乙方从
甲方指定的接驳点接入,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与生活专
用水、电计量设施,乙方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用按无锡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业局
规定的价格结算。甲方为乙方代缴水电费的,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水电费
已含在合同价中)。由甲方会同乙方共同抄表后,乙方代表应当立即确认并在抄
表记录上签字,分摊部分甲方另行通知。水电费计费办法为:(分表数额+总表损
耗分摊数)×无锡市现行收费单价。甲方为乙方代缴水电费,只能为乙方开具水
电费收据,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全额施工发票。
6、监督乙方足额发放工资,确保民工的日常生活开支。
7、对乙方由于延误工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索赔。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中断或工程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和任何一方的损失。
乙方责任:
1、乙方工人进场应编制职工花名册,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不得招聘“三无”人员(工人)进场,与进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管理及监察部
门的要求,否则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进场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务工证、特殊工种证、暂住证、婚育证(费用自理)。乙方对进场工人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应听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接受甲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及三级安全教育、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违反者视情节给予扣款,多次违反者清退出施工现场。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依法、合法的施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遵守项目部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
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不能遵守以
上条例造成工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
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
自觉遵守,否则甲方有权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款。对乙方施工期间因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独立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工人,所有进场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器、电炒锅、电饭煲、电炉、电磁炉、液化气炉和电热棒,发现使用每人每次向甲方支付50元的违约金并没收,乙方
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严禁在施工场所大、小便,违章者
向甲方支付3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
除;严禁违规作业和不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违章者向甲方
支付50-1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严禁在工地赌博,违章者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
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如造成人员伤亡,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施工生产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现场消防防火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如违章操作发生火灾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
5、所有的机械及工具必须具备合格证、证牌等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乙方所
进场机械、工具性能及安全性应达到甲方、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检查的要求。
6、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分项工程转包他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所押保证金及所留工程款不再支付,其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工程完成后机械、机具、工人应在10天内退出现场;乙方应配合其他工序、工种施工,不得任意破坏产品,发现者按损坏的价值的5-10倍赔偿。
7、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指挥和调配,按甲方的施工计划和要求组织施工,及时自觉做好工程质量自检和整改工作。如乙方工人偷工地财物一旦被发现按折
价贰拾倍赔偿,并且甲方保留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利。
8、不允许乙方使用无上岗证人员和童工及非健康工进入工地施工,若进入工
地施工者向甲方支付300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
工程款中扣除,并勒令其退场,后果乙方自负。不允许儿童进入工地,若发现向
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儿童进入工地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9、乙方必须按时足额发给工人工资,甲方有权监督工资发放,发工资必须编制工资表,其内容有发放时间、工人姓名、工资余款、领工资人签名盖章、制表人及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发工资后交一份给甲方备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若由于乙方不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等,工人闹情绪(打架、罢工)
或向有关部门申诉,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20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0、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无法满足工期等要求或乙方自己半途而废,从甲方发出通知3天内仍无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其它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所押乙方保证金和所留乙方工程款扣作加价其它队伍施工工资(?)。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及乙方班组的工人严禁与甲方或监理等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怒骂等事件,违者由此所产生的扣款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必须配备足够的常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及壹名专业电工,必须授权现场代表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质量、工人及管理人员行为承担一切责任。现场代表与甲方项目部人员要密切配合,并及时参加工程例会,发现不在场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有特殊急事应事先请假,另派他人参加)。
12、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的接收、看护、保管及整理工作。
13、乙方负责将建筑物内自行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到楼下指定地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后,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局部分项工程施工,否则甲方将按乙方拒绝施工的分项工程合同价款的10倍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回。
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通过验收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乙方向
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超出三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的30%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4、合同中其他违约条款可以合并使用。
5、合同履行中,对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以甲方及监理双方共同签字的扣款通知书为准。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论出现任何情况,乙方应保证工人不因任何问题而出现罢工、聚众堵门、打砸、投诉、上访等对甲方威胁事件的发生。若出现此类事件则向甲方支付100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或建设方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维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或建设方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每次维修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甲方可以委托第三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重新交付(乙方所承担的费用以甲方及建设方向第三人支付的实际费用为准)。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该通知如以专人传送,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之日视为
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以邮件对方签收或拒签视为送达。若因地址、名称有
误或有变更而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邮件注明不能送达原因的日期,视为送达。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对通讯送达地址确认如下:
甲方签收人 乙方签收人 钱云峰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双方约定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2、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总包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中途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分包合同自行中止,乙方不得借此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盖章):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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