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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02日

        五、做好强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井工煤矿使用设备和工艺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设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高煤矿矿用设备安全性,保证煤矿安全生产,2011年我局将根据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以下简称《目录》)要求,开展煤矿淘汰设备和工艺排查整治活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盟井工煤矿在用设备和生产工艺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引导督促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对照《目录》进行清理。力争通过政策引导、严格管理、强化执法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煤炭企业的专项治理
        (一)全面开展灭火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灭火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导致一些企业重灭火、轻安全,灭火工程多次发生伤亡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未编制《安全专篇》;不按设计组织施工;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全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等因素所致。年内盟局将针对上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确保全盟灭火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二)积极开展四大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自治区建立和完善“六大系统”的要求。我盟煤矿企业应于2010年底完成四大系统的建设,为确保四大系统的建设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局将四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做为煤矿复工验收的否决条件。同时年内将于7月份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对四大系统不完善的坚决停产整改,全力推进四大系统建设。
        七、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一)积极开展特殊工种电子监管试点工作。随着煤矿领域高科技的不断发展,尤其在煤矿监管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区内外煤矿安全的监管方式方法有了极大改善。但我盟仍处于传统监管的模式,亟待进一步改善,年内,规划引进科技手段针对三个重点特殊工种(瓦检员、电工、安全员)开展电子监管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使其尽到应有责任,改善安监部门的监管方式,逐步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二)积极协调科研部门,推进采煤方式的改变。我盟煤矿在新一轮技改工作中,虽有技改设计,但设计中的采煤方法在实际生产中应用效果不理想,工作面设备选型不合理,给企业带来困难。还有部分企业对设计中采用的采煤工艺不甚了解,无专业技术熟练工人。同时由于地质构造的特殊性,造成技改验收的采煤工艺生产中再次改造,传统落后的生产工艺有反复现象,这样在资源利用和工作面安全管理中仍未改变。为进一步探索寻找更适合我盟煤矿实际的采煤方法,我局年内将组织企业到地质条件相似的地区进行考察,并有针对性请科研部门进行技术服务,确保全盟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三)稳步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建立和完善矿井“六大系统”,既是防范事故发生的需要,也是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的要求。年内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建立和完善“六大系统”的总体目标,结合我盟的实际,研究制定全盟煤矿企业推进“六大系统”工作方案,用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结合复工验收工作,开展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对运行不正常坚决不予验收,全面推广人员定位,不断提高通信、压风、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建立健全应急避险设施。7月底全面完成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验收工作,年内全盟年产120万吨以上煤矿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装完善井下救生舱避险系统,所有煤矿都必须完善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监测监控、通信联络系统,建立人员定位系统,并达到“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其它煤矿于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任务。同时做好自治区确定的太西煤集团兴泰煤矿和庆华百灵煤矿两家重点煤矿企业井下救生舱建设收尾工作。各煤矿企业也必须按照盟里的总体部署制定规划,尽快制定和完善进度计划和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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