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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9日

2012年,为了加强我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渡运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龙山县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渡运安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以全面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为载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真正做到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年内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狠抓任务落实,切实增强做好乡镇船舶管理的责任感,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汇报,督办检查,狠抓落实,并要确保人员、经费、职责、机构到位。要深入一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2、强化责任,措施到位。层层签订责任书,乡政府与各有船村委会、渡工、签单员签订责任书。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船头,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管理网络。
        3、深入宣传,积极防范。一是利用春运、赶集和节假日人多的有利时机,设立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引导过渡群众自觉遵守安全渡运制度,提高过渡群众文明过渡的良好习惯。二是在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xx小学举行一次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过渡学生的文明意识。
          4、坚持签单员签单发航制度,实施现场监督管理,维护渡运秩序,制止水上交通违章行为,协助渡工疏散过往乘客,保证安全畅通。
        6、在春运、汛期、赶集和节假日期间开展水上安全检查。确保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到渡口检查,村委会干部随时巡查。
        3、坚持处防并举。加大打击违章违法行为,查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三无”船舶从事客、货运输、自用船非法载客及船舶违反“六不发航”的规定开船,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因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而引发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乡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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