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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单位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15日
1.总则
   本协议目的为明确总包单位在总包工作方面的管理范围、义务和责任,以及分包单位相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总包单位在实施总包服务管理及协调工作时,统一协调管理。
2.定义与职责
   2.1总包单位:指其投标被业主接受并与其签订汇花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承包合同的具有施工承包主体资格和资质的单位(本项目总包单位指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其总包范围内的总包施工任务和对其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与协调工作。
2.2分包单位(本标段的中标人广东省建筑构件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分包单位的其中一员,属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指被业主接受的具有工程分包项目施工承包资格和资质的分包单位,包括自主分包单位和业主指定分包单位。负责相应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并受到本办法适用条款的约束。
3工程分包管理
3.1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施总包服务管理及协调,该项目分包单位按照下述规定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金人民币20000(大写:万元整),在施工期间,没有违规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合格未扣分、资料按时提供配合整理,将退还你分包单位的押金。
 3.2,如在施工过程过,不服从总包单位安全施工管理规章操作,未按本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造成扣分或整改,所用费在分包单位押金中扣除。
3.3,分包单位进场三日内,交押金到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同时总包单位出具相应收据给分包单位。
3.4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工程承担服务、管理及协调工作。分包单位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总包单位造成其他损失,且由分包单位承一切要责任。
3总包单位一般义务
3.1施工场地: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其施工及构件堆放所需场地面积、部位等要求,以便于总包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对于临建设施,总包单位应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对现场场容场貌进行管理,不得私自乱搭临建。
3.2施工临时道路:
3.2.1总包单位应协调分包单位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分包单位负责施工临时道路的修筑和使用期间的维修和保养,总包单位应予以协调、指导。
3.2.2施工用水、用电:
3.3.4总包单位统一为所有分包单位代缴水电费。需要使用水电的业主指定分包单位进场后,由总包单位提供水电接驳点,每月按照规定向总包单位交纳水电费。
3.4垃圾清理:
分包单位应做好各自的废弃物与垃圾的整理工作,废弃物与垃圾由分包单位按总包单位的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及时外运。
3.4.2施工单位必须在“四口、五临边”位置按招标文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设置安全设施、安全围网、围板和警示标志等。分包单位如施工需要须提前拆除时,必须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本着谁拆除谁采取安全措施的原则,由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分包单位必须派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指导。
3.4.3轴线与标高:
总包单位有义务为分包单位提供轴线和标高的控制点,包括在每层及必要的位置设有结构标高控制线,以供分包单位作施工定位和高程使用。
5.孔洞修补:
各分包单位应自行负责修补自身正常施工时形成的孔洞。
6.其他:
总包单位应认真执行上述各项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如分包单位违反了本办法有关规定,总包单位须及时指出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发包人报告。
7.分包单位一般义务
7.1分包单位要接受总包单位的管理:
分包单位必须满足与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总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7.2进入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7.2.1提交由业主确认为分包单位的证明文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暂行施工协议)。
7.2.3按分包合同约定做好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
7.3质量管理基本义务:
7.3.1分包工程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7.3.2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
7.3.5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7.3.6加强成品保护。
7.3.7认真做好本分包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
7.3.8按合同规定做好本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7.3.9自身施工项目负全部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处理意见。
7.4 安全、消防、现场标准化管理等的基本义务:
7.4.1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
7.4.2遵守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以及总包单位和业主提出的各种安全生产规定。
7.5.1.2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识别和评价危险源,必要时指定管理方案,并认真实施。
7.5.1.3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交底。
7.5.1.4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资料工作。
7.5.1.5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7.5.1.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包单位检查备案。
7.5.1.7分包单位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7.5.1.8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单位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要求的),总包单位可以协助分包单位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单位承担。
7.5.1.9分包单位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包单位应该并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情节严重者,工程总包单位及业主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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