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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单位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15日
7.5.1.10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并承担全部责任。
7.5.2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
7.5.2.1开展消防与治安的教育工作。
7.5.2.2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7.5.3.2按总包单位要求做好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废弃物与垃圾应按总包单位的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并及时负责清运。
7.5.3.3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7.7劳动力管理基本义务:
7.7.1分包单位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府、法律、法规、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有序地进行。
7.7.2分包单位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包单位申报。
7.7.3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
8.施工现场管理
8.1分包单位对自身施工区域的现场管理负主要责任,总包单位对区域内的施工现场总体管理协调工作 。
8.2总包单位负责施工场地的用地安排协调管理工作,分包单位应协助总包单位对各自施工区域的场地做好管理配合工作,总包单位根据各分包工程具体情况统一划分施工场地安排。
8.2.1施工现场膳食管理:
8.2.2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的膳食统一由总包单位统筹管理。
8.3 人员管理:
8.3.1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总包单位,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报知工程监理单位和业主。
8.3.2分包施工单位必须以班组为单位在进场后3天内以及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交底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由交底人签名确认。
8.3.3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报总包单位。
8.3.4身份识别管理:为人员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特制订如下制度:
8.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8.4.2.1分包单位所有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提前向总包单位提出申报,并在进场时做好登记报总包单位。
8.4.2.2分包单位确保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施工机械设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场作业。
8.4.2.3总包单位应及时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小时内撤出场外。
8.4.2.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机械用电的管理,总包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用电的交底,并对现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8.5 来客管理:
8.5.1分包单位的来访客人(指不在本工地工作的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才能进入现场:
8.1.1来客向门卫递交有效证件并办理必要的来访登记;
8.1.2分包单位有义务接受总包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并按照调整意见落实现场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等的供应配合情况。
9.2暂停施工
9.3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总包管理项目停工的,由分包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9.4工程竣工
总包单位督促分包单位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并对分包工程竣工予以积极的配合不能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分包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确保分包工程的分项验收通过,及时完整地收集、归纳相关施工资料,交由总包单位汇总归档。因分包单位自身施工的原因(包括质量、工期、工程资料等)造成工程延误竣工验收的,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9.4工期管理
9.4.2总包单位审核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调整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配合,确保主体工程及分包工程关键节点工期按计划完成,并按业主规定的竣工日期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9.4.3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分包工程能按经审定的进度计划执行。
10.工程质量
10.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属分包工程的,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10.2检查和返工
因分包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责任方施工分包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承担质量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1.安全施工管理
1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1总包单位对全部安全施工进行全面的管理。由于施工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11.1.2分包单位应严格做好所负责工程的安全施工工作,并自觉接受总包单位的检查,并按照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11.1.3 分包单位必须切实做好自身施工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维护总包单位的经济、社会效益利益。如因分包方的原因,导致总包单位相关证件人员、诚信手册乃至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扣分,分包单位承担经济处罚责任:
1)总包单位挂证项目经理被扣分:年度总计被扣分值十分及以下,不进行经济处罚;总计被扣超过十分的,超出部分每分值处罚五千元。
2)总包单位挂证安全员被扣分:年度总计被扣分值十分及以下,不进行经济处罚;总计被扣超过十分的,超出部分每分值处罚二千元。
3)总包单位佛山市诚信手册被扣分:年度总计被扣分值十分及以下,不进行经济处罚;总计被扣超过十分的,超出部分每分值处罚一万元。
    分包单位被处罚的罚款,总包单位有权在要求甲方在工程款划拨时直接扣除并支付给总包单位,或在后期工人工资保证金退付时,由总包扣除。
11.2安全事故处理
分包工程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通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工程监理单位、业主及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对于分包工程发生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总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竣工档案管理
12.2.2分包单位对其施工的分包工程负有具体收集、整理、编制、汇总档案资料的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档案资料是齐全完备和有效的。
12.2.3分包单位在完成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5天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汇总,并上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有义务对该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分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上报总包单位。
1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二份,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总包方执两份,分包方执两份。
 

 

总包方:
 
 
 
分包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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