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挥系统
成立省政府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畜牧局、卫生厅、公安厅、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军区后勤部、武警河南总队、省纠风办、郑州铁路局、省监狱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
指挥部的职责:
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重大政策;组织拟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和部署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指挥扑灭疫情;监督管理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决定启动、停止本预案。办公室的职责:收集疫情和分析预测发展态势;组织、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提出启动、停止(解除)本预案的建议;组织执行本级指挥部所启动的预案,及时调配疫情处理和损失补助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三、各级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对本地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级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防治经费及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经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负责发布封锁令。
(二)部门职责
1.畜牧兽医部门
(1)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疫病,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2)调集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3)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指导疫区内禽的扑杀、禽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严格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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