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级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三级疫情由省辖市指挥部负责指挥控制;二级疫情由省指挥部负责指挥控制;一级疫情报国家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控制。疫情所在地县级指挥部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控制和扑灭措施。凡发生疫情时,省指挥部应组织全省立即实行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都要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主要储备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库要依托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由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
(二)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设立的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储备资金,要保留常年规模,优先保证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的需要。主要用于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接种、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监测和对扑杀病禽及同群禽的饲养者进行补贴等方面。
扑杀补助标准:雏鸡2-3元燉只,成年鸡12-20元燉只;雏鸭3-4元燉只,成年鸭18-20元燉只,雏鹅4-6元燉只,成年鹅25-30元燉只;种雏禽10-15元燉只,成年种禽18-35元燉只(根据品种、代次和日龄大小确定);其它禽类参照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