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
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委办〔201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铝镁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特别是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定于2012年8月中旬至12月,在全国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必要性
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在抛光等作业中产生的铝、镁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极易发生爆炸,造成群死群伤。全国工贸企业中,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量多面广,其中不少是“多合一”家庭作坊式生产,生产条件差、工艺落后,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甚至没有相关证照、违法违规生产,由此导致铝镁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了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
2012年8月5日16时50分左右,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一个体铝锁抛光加工场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加工场及相连民房共5间房屋相继倒塌并起火,爆炸燃烧面积约200平方米,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据初步调查,该加工场是从2011年9月开始租用当地民房开设的生产、储存、住宿等混合的“多合一”家庭式作坊,无相关证照。在铝制门把手抛光过程中积累的铝粉尘发生爆炸,是一起典型的非法违法重大事故。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近年来还有3起较大以上铝粉尘爆炸事故,分别是:2009年3月11日,承建沪宁城际铁路工程的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安徽公司在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吕城镇租住的生活用房,为原制造铝粉的废弃厂房,在工人入住后,废弃厂房残留的铝粉因受潮热积累的原因发火,并导致爆炸,造成11人死亡、20人受伤。2011年4月1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渡镇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2011年5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5人受伤。
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对铝镁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铝镁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基本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铝镁制品抛光工艺简单、行业准入条件低,大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存在于居民居住区;五是部分地区对铝镁粉尘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等。
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对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单位,改造提升一批安全生产管理落后的企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铝镁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从事铝、镁材加工过程中,采用压铸、抛光、打磨工艺,产生铝镁粉尘,容易发生铝镁粉尘爆炸事故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