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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的体系和形式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30日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12)由省市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也就是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过严格的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并发给安全操作证的方准作业。这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1999年5月13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并决定1999年10月1日施行。

  为什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训练呢?因为这些作业不同于其他一般作业,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重大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后对整个企业生产影响较大。因此,在安全技术知识方面必须严格要求。如锅炉工,若不懂锅炉上的各种安全装置的性能、作用,不懂锅炉的结构、性能、特点和运行规律,不懂锅炉的维护、保养等技术知识,在进行工作时,就容易造成锅炉事故,从而影响生产的进行;气焊工如不懂瓦斯的性能和特点,气瓶的使用与维护等安全技术知识,也有引起爆炸和起火的危害;关于电气、起重等特种作业也是一样。

  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在心理、生理素质、安全技术知识、技能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必须严格要求,加强这些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训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特点、岗位的重要性等因素,必须保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作业具有高度的可靠性。一般他们应具备较好的心理和生理素质和品德。

  因此,为保证特种作业的可靠性,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必须根据特种作业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选拔合适的职工作为候选对象;

  第二,对候选对象,按照劳动部1991年发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年签发的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认真、严格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有两种形式:

  1)岗前培训。这种培训一般集中进行,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术。严把考试关,只对考试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准予上岗操作。

  2)在岗管理。对所有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中要加强安全监督和实施管理措施。

  3.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之中。这项工作若开展好,就能使安全生产的思想广泛深入人心,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根据许多企业的经验,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日前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都收到较好的安全教育效果。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注意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老职工有生产经验,容易产生麻痹思想;新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容易冒险作业;节、假日前后,有的职工思想不集中,容易发生事故;月末、季末、年末抢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等等。掌握了这些规律,我们就可以把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措施做在前头,取得安全生产的主动权,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还可利用生物节律理论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将每个人的体力、情绪、智力绘成曲线,当劳动者的体力、情绪、智力处于临界期和低潮期时,也就是当三条曲线处于不佳状况和容易出事故状态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醒劳动者注意安全,采取安全措施,使劳动者顺利地度过临界期和低潮期,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在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结合此法进行安全教育,可以克服由于人的生理原因,即使认真开展了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也会产生忽视安全的不足,更能突出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针对性。

  我国国有和集体企业,由于其社会主义性质,党的领导是经常安全性教育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山东的一些企业党委采取上安全党课的形式,将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提高到政治高度,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认真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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