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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作者:赵桂生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4日


运行实施阶段
  将审定的《安全保证计划》盖印“受控”章后按文件发放,同时将安全管理目标、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成图表悬挂工地或办公室醒目处,明确员工在施工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和享有的权利;对开工后进驻的民工队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必须经过笔试和操作两次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人力、材料、设备等施工要素按采购程序,先收集供方相关资料,然后根据施工需要,在合格供方中选取所需。施工要素进入现场时,还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证,包括外观检验和取样检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有效控制了不合格材料、设备、人力的进场。
  将管理人员分配到各个班组并确定责任区,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每旬一次)和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学习相关规范、标准。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施工过程,均采用书面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后存留备案。
  每月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模板支撑、塔吊、外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进行验收和检查评分,并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进行月考核。通过检查抽查排摸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事故发生。
  将工程分为四个施工阶段进行安全评估。基础完工后,项目部组织第一次安全保证体系评估,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内审,同时向安全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主体施工期间,认证单位对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全面审核,使整个评估、内审和外审过程形成一条监督链,预防安全保证体系成为“纸上谈兵”。
    一线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贯彻和落实,转变了传统的安全生产理念和行为。
  首先是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工作标准面前,项目部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在一线构建了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安全保障体系。
  其次是控制了所有施工过程。施工所需的人、料、物、机、法律和环境都有相应的控制方法,从进场到投入使用,一直至收尾退场,都有明确要求,将安全生产由事后监督转换到事前策划、预防控制上来。安全管理过程也体现了PDCA螺旋循环上升结构,真正做到了安全工作长抓不懈、长抓有效。
  三是明显改善了现场安全条件。通过对危险源的识别和安全策划,制定了完整的控制程序,使全部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很好地解决了进度与安全的矛盾,也有效地避免了管理和工作上的盲点,做到了施工机具有保养、有维修,物料摆放有规划、有要求,安全用品有计划、有储备,安全设施有交底、有验收。由于人的行为变得更加规范,文明施工和安全条件都得到了明显改善。
  四是增添了行业安全监督的抓手。由于引进了中介机构认证,改变了过去单一行业安全监督模式,从而使安全设施有比较、有鉴别,推动了先进方法和经验在施工的示范。同时,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可根据贯标文件,对现场实物安全和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改变了以往监督的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因此,建议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联系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支持性文件,通过“责任管理”和“制度管理”的两手抓,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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