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安全维系着社会的稳定、企业的效益、人身的健康以及家庭的幸福。没有安全的劳动,也就难以言及财富,进一步讲,一切无从谈起。如何保证安全呢?一言以蔽之,“责任重于泰山”。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窗口等部位上及其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以及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由一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的结果)。由此可见,在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过程中有如下几个特点:
1.在 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2.动火作业部位火灾危险等级高而极易引发事故;3.动火作业的任务紧迫,如不能及时完成将造成很大损失甚至影响整个生产;4.多为突发;5.人员不齐(有时);6.管理人员情绪波动(不稳),职工盲然无措,易失之冷静与理智。
鉴于此种情况,将从下面五点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系数作一剖析。
一、领导重视,严格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特殊危险动火工作,首先要扭转领导观念上的侧重点,改变那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的观念,加强领导的责任感,从而营造职工浓厚的主人翁意识。领导作为生产经营的协调者、拗挥者、决策者,所做的工作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当然包括似沧海一粟的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后者虽说小,但对其重视的程度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的安全,不能因为生产效益、进度的需要而忽视功置之于次要地位。领导者的疏忽大意针导致职工思想麻痹松懈 。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紧迫性要求我们处事必须果断,刻不容缓;但其危险性又骠 求我们虑事周致,只要有一处不满足、不具备,就应坚决禁止动火,凡 事都有一个过程,切莫操之 过轻率,否则就会造成覆水难收局面,侥幸的心理不能有。二者既是树立矛盾的,又是相互统一的。如何掌握这个“度”是由领导的能力决定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万一有疏漏,也要沉着、冷静,被牢顾犬宜早行,要尽最大努力将危险与或损失降至最低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关系着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的安全,一定要慎之又慎,确保万元一失,领导责任重大,要予以足够的重视,施之以严管理。
二、责任落实,各司其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特殊危险动火工作,就是要使全员加强主人翁的责任意识。职工要爱厂如家,作一名合格的、负责的企业的主人,时刻牢记“厂兴我荣,厂衰我耻。”企业的发展,是我们的希望所在。作为一名职工要以大局为重,恪尽职守,不可有些许懈怠,尤其是在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中,不能置国家财产于不顾,更不应拿自身甚至他人的生命安全健康作儿戏。严格执行生产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之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动火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接证后,应该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进行查验,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