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聚合危害性
掌握货物的聚合危害性、添加稳定剂确保货物在装卸、储运管理的重要安全技术。因此在接收此类货物时必须提前验证:
(1)所加稳定剂的名称与数量;
(2)稳定剂加入日期与有效期;
(3)确保稳定剂有效期的任何温度界限;
(4)航行或运输期超过稳定剂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
(5)货物在装卸、储运时避免接触易使稳定剂转化为其它物质或分解的任何物质。
4.低闪点、易挥发和易聚合
(1)货罐容器要进行清洗处理满足货物要求。对管线、货罐容器必须进行惰化处理(氮气置换,并检测含氧量低于1.5%)。
(2)在货物交接过程必须使用双线全封闭式回气的装卸工艺,并根据需要进行氮气补充(氮气中的含氧量必须低于1.5);相线作业正压力为0.2MPa以上(或使用U型水位计保持水位高差180cm)。
(3)货物容器储罐的真空压力阀的压力调整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货物的饱和蒸气压,(一般货物表压为0.02MPa~0.07MPa);在37.8℃时其绝对蒸气压超过0.1MPa的货物,除非货物系统设计成能承受货物在45℃时的蒸气压力、否则应设置机械制冷系统。无冷却系统的、执行“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中标时所需的安全阀调整压力。易燃的货物上部空间必须充满惰气,雷雨天气必须关闭货物容器储罐的真空压力阀。
五、泄漏处置
根据货物的物态(气、液、固)及其理化性质和危险性(燃爆性、毒性),在发生意外泄漏、洒漏时,采取简单有效快速处置措施消除减小泄漏危害。
1.泄漏现场的注意事项
(1)先切断泄漏动力源,采取应对堵漏措施控制泄漏量;
(2)如果泄漏货物易燃易爆,则必须首先消除泄漏污染区域的点火源;
(3)针对泄漏污染物的易燃性和毒性,现场处置人员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并注意个人自身防护;
(4)现场泄漏处置原则是先救人后处置,进入污染区必须2人以上并保证一前一后;
(5)进入车间或有限空间时留人在外监护;
(6)是否疏散和隔离,视泄漏物毒性、燃爆性和泄漏量的大小而定;
2.根据泄漏货物的常温常压下的状态进行相应的处理
(1)气体泄漏物
切断泄漏。用合理的通风和喷雾状水等方法消除其潜在危险。
(2)液体泄漏物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切断泄漏源。易燃类的采用泡沫覆盖、喷洒干粉、减小可燃气体挥发,用沙土围堵收容转移工具消除泄漏物。
根据泄漏货物的理化特性,可选用中和法和行无公害中和处理。
(3)固体泄漏物
对于常温常压下泄漏物是固态的货物,选用适当的工具收集泄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