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矿井开采的防排水、防尘供水、供电、照明和通风系统已形成并安全可靠。
(7)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保护和信号装置齐全可靠,其设备的选择、安装试运转符合要求。
(8)按规定选择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其安装和保护装置,在试运转中符合要求并安全可靠。
(9)有自然发火的矿井有防灭火系统,消防器材、材料配置及数量符合要求。
(10)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组织和按规定装备救护工具与器材。
(11)对开采中产生的噪音、振动、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有预防措施。
(12)水文、地质及有关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按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和配足安全人员,对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4)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合理并符合要求。
三、露天开采矿山的安全条件
(1)工作帮及非工作帮的边坡角、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台阶坡面角,符合设计要求;影响边坡稳定的滑体,已按设计采取了有效措施。
(2)有防排水、防尘供水系统,各产尘点防尘措施及装备齐全并符合要求。
(3)供电照明和通讯网络形成并安全可靠。
(4)采矿设备、装载机械和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采掘爆破的避炮设施和避雷装置安全可靠。
(6)尾矿和排土场按规定设置。
(7)对开采中产生的噪音、振动、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有预防措施。
(8)水文地质及有关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和配足安全人员,对特殊工种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
(10)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合理,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