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灾凡影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并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矿井涌水事故都称为矿井水灾。
造成矿井水害的水源主要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含水层水、岩溶陷落柱水、断层水、以及旧巷或老空区积水等。
一、地面防治水
地面防水是指在地表修筑各种防排水工程,防止或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渗入矿井。
根据矿区不同的地形、地貌及气候,应从下列几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1.慎重选择井筒位置
井口(平硐口)和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应在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2.河流改道
3.铺整河底
4.填堵通道
5.挖沟排(截)洪
6.排除积水
7.加强雨季前的防讯工作
二、井下防治水
井下水害来势凶猛,俗有“水老虎”之称。矿井防治水可归纳为“查、探、放、排、堵、截”六个字。
(一)、做好矿井水文观测与水文地质工作
1.做好水文观测工作。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
(二)、井下探水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采掘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遇下列情况之一者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陷落柱时;
(3)接近可能出水钻孔和各类防水煤柱时;
(4)接近可能与地表水体相通的断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上层采空区积水,在两层间垂直距离小于采高40倍或巷高10倍的下层采掘工作以及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