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排放瓦斯由班组长组织瓦斯检查员、机电检修工、通风工共同完成,班组长负领导责任,机电检修工负责局扇运行和停送电的管理,通风工负责完成控制风流的任务。
3)、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超过0.8%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5%。
4)、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经瓦检员检查核准,方可人工复电。
5)、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排瓦斯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8、风筒必须逢环必挂,有破必补,而且吊挂时要做到靠帮靠顶平直,不得挤压和破坏风筒。风筒接头要顺接,使用双反边,并且用铁丝在中间捆紧,做到牢固可靠,防止脱节。要有专人经常检查风筒吊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风筒应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m,风筒出风口风量不得低于计算风量。
10、禁止任何人进入无风或打有栏杆挂有警示标志的巷道内,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11、发现矿车擦风筒要及时处理,必要时进行落道或串棚。
12、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在行人和过车时必须过一道风门关闭后再打开另一道风门。反向风门应常闭,掘进工作面放炮或发现异常情况需要撤人时,最后一个撤出的人必须将反向风门关闭(由班组长和瓦检员负责落实),两道正向风门装闭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