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通防专业
1.通风员不按正规操作测风的。
2.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回报处理的。
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
4.瓦检员不在现场交接班的。
5.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的。
6.瓦检员每班结束后不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的。
7.救护队员无措施出动或出动人数不够的。
8.救护队员携带的装备不齐全的。
9.救护队员在配带呼吸器时通过口具讲话的(除正压呼吸器外)。
10.损坏、盗窃防尘设施的。
11.掘进扒装或放炮时掐风袋,迎头空风袋的。
12.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及未有专人看管的。
13.风门不连锁的。
14.老洞不及时封闭或栅栏设置不正规的。
15.临时板墙钉布帘,且只有一道的。
16.通风设施前后存放杂物的。
17.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
18.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的。
19.瓦斯探头距离超过,挪移不及时的。
20.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
21.人为造成风袋损坏,破口不能及时补上的。
22.防尘不到位的。
23.综采支架挪移,架间喷雾不能及时操作的。
24.综放架后放顶炭时不能及时喷雾的。
25.井巷高冒区没有挂牌管理的。
26.井下灭火器材更换不及时的。
27.采煤工作面结束封闭不及时的。
28.井下油脂库消防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七)火工品专业
1.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的。
2.引药未短路的。
3.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
4.大扒皮放炮或不按规定留煤垛的。
5.电雷管和炸药放在同一个容器内的。
6.放炮距离和放炮警戒距离不够的。
7.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钥匙和便携仪的。
8.放炮员领炸药不用炸药包的。
9.放炮员做炮头不避开电器设备或该处有人逗留的。
10.放炮线接头不用绝缘胶布包扎的。
11.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盒的。
12.瞎炮未处理就交班的。
13.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专门措施的。
14.雷管不进行二次导通的。
15.炸药背到工作面不及时入箱的。
16.地面拉炸药的汽车不盖网罩的。
17.火药押运员空岗的。
18.雷管不编号的。
19.不用导通表做导线导通试验的。
20.放炮警戒网不齐全的。
(八)其它方面
1.非专业人员私自操作大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
2.厂内车辆人、货混装的。
3.电(气)焊工工作时不佩戴眼镜等防护用品的。
4.操作人员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的。
5.车工不停机器用手掏旋转部位的。
6.超载运送火工品的。
7.检测雷管导通时,管体未放进防爆箱内的。
8.起吊物件时,没有监护人或活动区间内有行人的。
9.下坡行车时熄火、空挡、放飞车的。
10.氧气和乙炔混合输送的。
11.氧气瓶、乙炔瓶放置距离不够的。
12.焊接施工前不洒水防尘的。
13.焊接施工地点不配有灭火器的。
14.在高层建筑上施工不设警戒的。
15.火车装车时不听信号就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