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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爆破部分安全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1日

   1、采掘工作面存在哪些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爆破?

  答:(1)、采掘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和作业规程的规定,或着支架有损坏,或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2、什么叫反向起爆?

  答:起爆炸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

  3、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库存量是多少?

  答: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4、井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贮存量是多少?

  答:井下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

  5、井筒内使用罐笼运送爆炸材料时,罐笼升降速度有什么规定?

  答: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不得超过2m/s;运送其它类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m/s。

  6、什么叫“一炮三检”?

  答: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检测放炮地点的瓦斯。

  7、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是多少?

  答: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8、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是多少?

  答: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9、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什么衣服?

  答:棉衣或抗静电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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