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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在“四防”

作者:李家喜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08日

  “事未至而预图,则处之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计,则应之常不足。”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因安全预防工作存在严重漏洞,瓦斯超限报警11分钟后仍未按规定撤人,致使井下214人全部失去生还机会而魂断黄泉,再次引起人们对安全预防工作的深思。我国是世界煤炭、花炮大国,也是世界事故大国。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9月3日,国务院笫446号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其核心要义在于,以行政法规形式将安监重心定位“预防”,体现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联系当前实际,贯彻《特别规定》要着力抓好“四防”。

  一、谨防“安全”背后的“危祸”。唯物辩证法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就安危、福祸而论,它们之间是“安危相易,祸福相生”(《庄子•则阳》)。意指安与危互相倚伏,福与祸彼此包含。它们之间不是截然分开,而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方面转化。今天的安全常常是从昨天的隐患转化来的,但如果把握不当,眼前的安全就会稍纵即逝,重新走向它的反面。重大事故频发不止,其深层原因在于人们为一时的安全而志得意满,骄傲放纵,只看到安全潮流碧波荡漾,却察觉不到奔腾的浪花下还潜藏着逆流和旋涡。结果大江大河都闯过来了,却在阴沟里翻了船。山西宁武煤矿因是低瓦斯矿而心存侥幸忽视通风设施改善,结果“大意失荆州”,去年7月2日一起重特大瓦斯爆炸,36人走上不归之路,原县长、矿长也因此分别被撤职、刑拘;万载这个千年花炮大县2001年连发两起爆炸惨剧死伤75人,源于长期“风平浪静”带来的麻痹大意;全国最大无烟煤基地阳泉煤矿2003年8月14日有28人死于非命,也是祸起25年无重特大事故的“包袱”。历史上安而忘危招致灭顶之灾的数不胜数。后人哀之,岂可不鉴之?

  谨防“安全”背后的“危祸”,关键是强化预防意识。任何事故都是隐患积累超过临界点爆发而成。现代安全经济学“海恩法则”认为: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有29个危险源,29个危险源后面有300个安全隐患。要想避免这一起严重事故,就必须把这300个隐患控制住。《左传》提出“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孔子力主“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孟子告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先哲们富含辩证法的警世名言昭示,安全是事故即临的信号,安而不忘危,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全力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危祸向安全的转化,防患未然,事成于预,安全生产才能常抓常新。

  二、谨防“投入”背后的“白条”。不少业主为追逐利润最大化,不顾工人死活,安全投入“短斤少两”,是我国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黑龙江省七台河新富煤矿连最基本的瓦斯监控系统都没安装,也没为工人配备自救器,酿成2005年3月14日死亡18人的特大瓦斯爆炸。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细水煤矿居然让头天雇来的民工笫二天就下井,2005年3月19日特大矿难造成72人丧命。我国安全投入占GDP比重不足1%,而发达国家该项比重达3.3%。我国仅国有煤矿安全欠账达505亿元,有三分之一的设备要淘汰。花炮企业安全投入要求按更新改造资金的20%以上标准提取,而实际提取远低于该标准,以致对安全设施随意削减。

  解决投入“白条”问题,贵在树立“预防投入是安全”的全新理念。专家指出,预防性的投入产出比远远高于事后整改产出比,预防性投入与事后整改的比例是1:5,这是安全经济的基本定量规律。现代安全经济学“金字塔法则”认为,预防性设计时考虑1分的安全性,相当于制造时的10分安全性效果,进而达到运行投产后的1000分安全性效果。研究表明,行业风险越大,预防性投入对安全经济的贡献率越大。低危行业1.5%,一般危险行业2.5%,而煤炭、花炮等高危行业达7%。安全生产要付出成本,设备落后、培训缺失是安全的心腹之患。要按照《特别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地方、国家多渠道的安全投入机制。企业是投资主体,要按规定从成本中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财务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要杜绝“零培训上岗”,坚持按规定对新下井职工的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师傅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再次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所有职工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浏阳近5年投资8亿元在全球率先实施花炮安全改造。新建厂房18650栋,451家企业装备国际一流水平AVS安监系统。去年无一起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31.2%、38.6%和45%。促进花炮销售额达32.1亿元,比上年增长25.1%。投入是安全,投入是效益,这应是全社会树立的科学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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